>
彼时裴之涣修道时日尚短,只有筑基修为,而他仗着自己是金丹期的前辈,裴之涣又中了蛇毒无法使用灵力,他就借着清蛇毒的名义,把裴之涣按在床上亲了许久……
回想起那个如清风明月般的年轻人被他吻得浅浅喘息、无法自抑的模样,桃卿先是本能地心神微荡,旋即僵住了身体。
该不会……该不会他之所以被庄宴杀了,就是因为他轻薄了天道之子,这是天道给他的报应吧?
桃卿一阵心惊肉跳。
他对那一夜记忆犹新,只因裴之涣生得太好,人似琳琅珠玉,丰神秀逸、仙姿佚貌,他见了没能把持住,撩拨得太过了。
他吻上裴之涣的唇瓣,起初裴之涣神色淡漠,但随着亲吻的加深,他的呼吸起了变化,皱起好看的眉,偏头躲避着亲吻。
看到裴之涣抗拒的样子,桃卿反而更开心了,他向来讨厌仙修目下无尘的清高劲,不是瞧不起魔修吗?可现在糟蹋你的就是魔修啊。
他掰正裴之涣的下颌,亲得更为投入,饶是裴之涣再如何清心寡欲,也终究是人,不免被他吻得情动,手死死地扣住他的后腰,把他掐得生疼。
桃卿痛得冒泪花,秉承着绝不吃亏的原则,咬了裴之涣的脖子,狠得牙印渗血,又扒开裴之涣的道袍,在他肩头上也留了两枚。
能把紫霄派声名鹊起的大天才糟蹋成这样,他得意极了,甚至尤嫌不足,故意火上浇油地说:“裴道友,我想你也清楚,其实替你解蛇毒并非一定要用这种法子,是我喜欢你,才故意亲你的。”
他慢条斯理地舔过裴之涣的唇瓣,笑得眉眼弯弯。
“若是道友心中恼恨我,大可以去合欢宫找我报仇。
我素来清寂,只盼着见你,你若不来找我,我会夜夜思念你。”
……
现在想想,或许他被庄宴杀了也不是坏事,得罪了天道之子还能有什么活路?有朝一日裴之涣真来找他寻仇,他身死道消不说,说不准整个合欢宫都要被他连累了。
桃卿摸摸心口。
还好还好,幸亏他已经死了,死得并不痛苦,元神也没受到损伤,还有转世重修的机会,否则被裴之涣抓回去磋磨,那就……
他心念才起,灵光忽然闪烁不定,似流水般蔓延开来,淹没了他的视线,将他整个人笼罩在了光中。
怎么回事,是他的元神被师尊从法宝中取出来了吗?
待耀眼的灵光退去后,桃卿迷迷糊糊地睁开了眼。
映入他视线中的并非合欢宫的大殿或是他师尊的洞天,更不是他自己的洞府,而是一间简陋又陌生的石室。
但诡异的是,这份陌生中还带着一丝熟悉,他好像在哪里见过……
桃卿才稍微动了动,突然听到身下传来了很轻的闷哼,带着一丝喑哑,呼吸发沉,如若在隐忍着什么。
他吓了一跳,后知后觉地发现自己靠着一具温热的身躯,一低头,便对上了一双极漂亮的眼睛,眼尾泛着微红,原本淡泊幽静的目光变得支离破碎的,取而代之的是交织在一起的欲念、怒火与厌恶。
桃卿听到自己的声音正在静谧的石室中回荡着。
“你若不来找我,我会夜夜思念你……”
思念你……
你……
他柔美的面容蓦地褪去了血色。
第2章
他……他这是怎么了?为什么他觉得自己好像回到了轻薄裴之涣的那一夜?
桃卿目露茫然之色,尚未想明白,就被身下之人狠狠推开了。
他不曾防备,七荤八素地跌在地上,距离拉开后,才得以看清那人的样貌,真的是裴之涣。
裴之涣本是玉树琼枝、淡泊高远,如昙花般静美,可被桃卿一番作弄后,他俊美的面容泛起绯红,衣衫凌乱,玉冠倾斜,黑发垂落于肩,洁白的道袍衣襟大敞,侧颈与肩上的齿痕分外醒目,便多了仙人破戒般的妖艳之姿。
他从石床坐了起来,沉默地擦着鲜红的唇,扶正玉冠,理好道袍,自始至终没有再看桃卿一眼,仿佛他是什么肮脏不堪的东西。
若是上辈子的桃卿见了他这模样,只会故意挑衅一句「裴道友的滋味可真是不错」,但现在他不敢了,甚至满怀不安,因为他意识到这不是幻觉,而是真的回到了过去。
当他将神识沉入到识海之中时,发觉其内竟流光溢彩,原来是因为他参悟了天道,天道与他的神识融为一体,才能时光倒转,复生回这一夜。
按理说他应当高兴的——如今离他被杀还有二十多年,只要从此疏远庄宴,便能避开未来的死局,可来都来了,为什么就不能再早重生一晚?现在他已经把裴之涣彻底得罪了……
桃卿欲哭无泪,坐在地上半晌未动,或许是他的沉默显得太过反常,裴之涣微微转头看了他一眼。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游玩时坠崖的肖鉴,意外穿越到地球的平行世界,成为一个名为萧剑的大一新生。两世为人,仍旧不改低情商的人设,却收获了无比珍贵的爱情,友情,亲情。...
emmmmm,不会写简历,但还是惯例写一个。柯南的世界,轻松日常,不走寻常路。诸天世界聊天群欢迎各位的加入。柯南司徒修,你到底是什么人。小哀司徒同学,你真的只有7岁嘛。司徒修装出一副小孩子的样子你们说什么,我听不懂柯南,小哀本书柯南日常加诸天世界的各位道友。小茂群主,来一场精灵对战吧!小当家群主,我会做发光的菜!布玛地球首富大小姐,就是这么有钱!蓝兔倾国倾城颜依旧,唯有明月映星辰!娜美小贼猫就是我。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柯南之从聊天群开始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设计成为吸血鬼的血神之后,主角发现,自己不仅拥有了不死的能力,还拥有了比托尼斯塔克更加丰厚的身家!...
吴知蓝是一个坚持着两个信条的人。第一,她决不借钱给他人第二,第二,她坚决不给别人恋爱建议。因为,在大学时期,她却被卷入了一个朋友的恋爱故事,最终失去了朋友和平静的日常生活。有一天清晨醒来,吴知蓝惊讶地发现人们的头顶上浮着恋爱窗口栏口。这个窗口显示了男人们对她的好感,并且某些男人开始与她产生了暧昧的关系!于是,她需要在这些男人中选择一个。但是,令她震惊的是,在三个男人的恋爱窗口栏口中,她居然是!她感到难以置信,却也流露出一丝期待。是成为总裁和富二代的恋人?还是与发小明星陷入热恋?吴知蓝陷入了选...
文案一季远川穿书了,叫长盛天下,他是一名算学夫子,结局被五马分尸。一穿来,就面临原主惩罚男主的局面。未来的大贪官暗杀首领宦官头子铁血帝王。现在都是他的学生。而且他发现,这些反派在霸凌男主ad...
崇祯元年,陕西大旱崇祯二年,陕西大旱崇祯三年,陕西大旱崇祯四年,陕西大旱…有完没完?还真没完。要知道这场大旱是中国乃至人类历史上少有的,其持续时间之长受旱范围之大,为近五百年所未见。五百年?孙悟空都从五指山下出来西游了,顽石已长满青苔,沧海都变成桑田了,这么绝的事情咋就让明末陕西百姓给遇上了。灾荒时间长了,地主也没余粮,皇帝也没闲钱,不征税紫禁城就得关门。啥也不说了,该征税的还得征,陕西也不能例外。奶奶的,都这样了还要收税,让人活不?陕西百姓经过一番深入的思想斗争,联系一下当下国内的基本形势并结合本地区的区域特点,广大民众决定起义,理想远大的当起义军,理想一般的当土匪。好了,大环境就这样,提起刀开始干活吧!小说交流群号456361091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明末匪事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