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一年总是去舞会,是因为班里的男生参加了校际礼仪比赛,有交谊舞的比赛项目,请她陪练。
之所以挑快步的华尔兹,只因为虽然跳这种舞蹈的男男女女身体贴得最近,却最像纯粹的舞蹈,只能全神贯注,没有时间与精力去闲聊以及制造暧昧氛围,她最讨厌跳舞时对面陌生的或半生不熟的男子为了套近乎便问东问西,又不得不答。
跳快步圆舞曲时则通常要少说话,因为稍不留心舞步便乱掉。
更好的是,商务舞会里总是极少有快步圆舞曲响起,通常她只消一句话,便可以躲过无数的邀约。
偏偏好死不死的,没多久,大厅里恰恰响起了《春之圆舞曲》,虽然只有隐隐约约的音乐传来,却也足够了。
程少臣站了起来:“来,看看你是不是在吹牛。”
抓了她的手轻轻一扯,便将她拉到身前。
沈安若都没来得及抗议,已经随他的舞步开始轻快地旋转。
他舞技十分好,她只见得到一切都在旋转,旋转,周围景象变幻,连程少臣的脸都有些模糊,自己也几乎要被那股很大的离心力甩出去,但他轻握在她腰间的那只手令她很有安全感。
真是荒谬极了,竟在这无人的偏厅里像傻瓜一样跳舞,她在旋转的间隙这样想。
当她终于彻底晕眩的时候,舞曲恰也停了,程少臣顺势将她向后一送,她便恰好跌进一张单人的软沙发。
那沙发实在太软,她又晕,挣了半天也没起得来,于是程少臣浅笑着递过去一只手,她立即抓住,被他拉了起来,沈安若站直了身子时,自己还抓着他的手。
他的手很瘦,但是指节有力。
场面似乎有点小暧昧又有小小的尴尬,沈安若忆起她听到的关于他的事,索性翻过他的手掌细细地看,他的手指非常修长,掌心纹路清晰。
“你难道会看手相?”
“嗯。”
“你看出了什么?”
“你聪明能干又有钱,还有很多艳遇。”
“还有呢?”
“你多才多艺文武双全,会打球会钓鱼还会乐器,至少懂两样。”
“这么神?”
“当然。
咦,那边就有钢琴,你可以为我弹一曲吗?”
“好。
你想听什么?”
“《大黄蜂进行曲》。”
“……还有别的可选吗?”
“《超级玛丽》?”
“我还是弹大黄蜂好了。”
他其实只弹了半小段,因不想惊动了外面,又弹得极轻,但是手指飞舞,非常优雅,沈安若直鼓掌:“你再来一段《第五交响曲》好了。”
程少臣被她打败:“这都什么跟什么啊?女孩子们是不是通常都点《飞越彩虹》?想装得古典点还可以选《夜曲》或《月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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