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风的话,使得所有人都神色一怔,万万没想到,他竟然主动提出,要跟剑王之子柳淳比拼飞剑之术!
虽然楚风的天赋,已经得到了所有人的认可。
但楚风终究还是太年轻了,他今年才刚加入苍星武院,刚成为浩然剑道的传人不过一个多月的时间,还只是化海境的修为。
他真的懂飞剑之术吗?
飞剑之术,讲究的是灵巧变化,而楚风刚才的确让那一把飞剑飞了起来,但却只能证明他的精神力量足够雄浑,足以轻易外放驭物。
外放驭物,这可不是飞剑之术,充其量只能算是修行飞剑之术的基础。
柳淳在大夏皇朝早就有了一定的名声,年纪也比楚风大了好几岁,早就听说他已晋升了元罡境,而且,从小生活在剑王府,对飞剑之术耳濡目染,说不定现在已在飞剑之道上有了极深的造诣。
倘若楚风说的是,跟他来一场比武,以楚风越境而战的能力,说不定还有不小的胜算。
但只是单纯比拼飞剑……
几乎无人看好楚风。
柳淳也没想到,楚风竟然胆敢如此嚣张,提出这般要求,他愣了一下,随即面露不屑,冷笑道:“你要挑战我,我可以成全你,但你就不必用飞剑之术了,把你最厉害的手段亮出来即可。”
“免得到时候你输了,还被人说我柳淳仗着一手飞剑之术,欺负一个压根不懂飞剑的人!”
他们既然已经针对楚风发起一系列的动作,自然已在短短时间内,调查过楚风的很多情况,包括楚风在流云城当了十六年不能修行的废物,他们都一清二楚。
曾经的楚风,在流云城楚家,压根接触不到飞剑之术。
苍星武院有这方面的传承,但他加入苍星武院的时间太短了,压根不可能有时间去修炼飞剑。
更何况,苍星武院无人懂飞剑之术,楚风就算得到了传承,也只能自己摸索,再如何天赋异禀,楚风现在也不可能真的懂什么是飞剑!
故此,柳淳完全不把楚风放在眼里,故作大度,给楚风拿出所有本事的机会。
楚风却平静道:“不必了,我说用飞剑,就只用飞剑,哪怕我没学几天飞剑,但击败你,绰绰有余!”
他这淡定的语气,使得柳淳心中生出浓浓的不爽,他冷哼一声,道:“既然如此,我就成全你,让你见识见识,什么叫做飞剑!”
话音落下,柳淳身上,猛然爆发出一股雄浑的气息!
“元罡境二重!”
有人惊呼,确定了柳淳的修为。
虽然飞剑之术,以精神力为主,但元力的加持,也至关重要。
精神力为牵引,赋予飞剑诸般变化之妙,可杀伤力的强弱,还得依靠元力的爆发。
“嗡!”
随着柳淳的修为展露,紧接着一道清脆的声音响起,场中便浮现一抹刺目的白光,好似闪电一般在空中掠过,速度迅疾无匹。
这是一把飞剑!
飞剑在空中绕了一圈,显得极为灵巧,而后高悬于天穹,再猛然坠落,剑光犹如九天之上的银河倾泻,透着一抹恢宏之感,紧接着,倏然止于柳淳的身前!
动如惊雷!
瞬间静止!
如此手段,顿时引起了周围一道道惊叹声。
如此精妙的飞剑操控,让人赞不绝口。
“早就听说过剑王前辈的飞剑之术,名为大河剑诀,飞剑一出,宛若有江河贯穿长空,威势无匹,但可惜……以我等身份,压根没有机会一睹那种无上风光,没想到,今日却能在这里,看到大河剑诀的精妙与厉害!”
“我等武道修士,未曾晋升元丹,便无法御空飞行,但修行飞剑之术的人,一把飞剑便可在空中肆意泼洒锋芒,别看柳公子只是元罡境二重修为,但即便对上元罡境圆满的武者,不等对方近身,他便以飞剑展开远距离杀伐,立于不败之地!”
“没错,只要不被近身,元丹境之下,柳公子仅凭这一手飞剑之术,便堪称无敌!”
柳淳方才故意炫技,此时听到周围的惊叹声,他神色更显得意,然后用着宛若高高在上的俯瞰视角看着楚风,淡淡道:“飞剑之术,也有四大层次。”
“第一层次乃御剑,以精神力驾驭飞剑,结合元力的爆发,使得飞剑在空中平稳穿梭,这一层次的飞剑,直来直往,毫无变化可言;”
“第二层次乃形剑,飞剑可演变诸般形态的攻击,千变万化,妙不可言;”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
重生以后,云清最想做的是跟卓一言离婚。卓一言离婚,好啊。于是,当晚云清出现在了监狱。云清卓一言勾唇浅笑离婚还是坐牢,你选。云清前世被渣女所害,被卖入暗帝组织,一生活在阴暗的角落,如今她重生了,浴血归来,重回命运转折点,脚踹前夫哥,手撕白莲花,遇人杀人,遇佛杀佛,攀上人生巅峰。只是,渣男变忠犬,前夫变丈夫,什么情况?传言,卓少校面冷心狠,且那方面不行,事实证明,传言都是骗人的!云清捂着自己的老腰,三天都没下来床。卓一言还离婚吗?云清离你大爷!各位书友要是觉得逃婚101天学霸娇妻,乖一点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我有一座房子,面朝大海,春暖花开当其它人向往都市的繁华喧嚣时,他却选择回归荒废多年的孤岛老家当其它人感叹近海无渔,生活难以为继时。他每次出海都满载而归,赚钱比捡钱都容易看渔家子弟出身的庄海洋,...
战战兢兢的日向镜,终于得到了梦寐以求的宝物在宝蓝色的转生眼中,火影的世界究竟是什么样的呢?...
一朝重生,最苦逼的真千金夏至就把假千金和自己未婚夫来了个捉奸在床!重生第一剑,先斩负心人。看她金蝉脱壳,去往边疆天高任鸟飞。夏至从第一次在火车上遇到周正安递给自己馒头开始,这个人就阴魂不散,每一次吃饭的时候都出现在自己周围,殷勤的又是给自己夹菜,又是给自己夹肉。什么好东西都要让自己先尝一口。夏至一边吃的美滋滋,一边警告自己,此人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最后见过世面的夏至变成了周正安的媳妇。周正安从小没有味觉的周正安在火车上遇到一个看着自己手里馒头流口水的姑娘,好心的姑娘把自己送的馒头直掰走了一半,从此周正安打开了味觉的新世界。每次吃饭的时候,夏至尝过的饭菜,他就能吃出来这饭菜的味道。他围着夏至团团转,什么夏至要嫁人?老子的媳妇儿谁敢抢!...
原本只是想参加个乐队比赛,给贫困的孩子们拉点赞助盖一栋教学楼,却被冠上了摇滚天王的称号,从此之后,综艺天王电影天王,各种天王的头衔就接连不断的砸了下来,直砸的他生活不能自理。周民天王的生活,往往就是这么朴实无华,且枯燥。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我真不是天王啊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