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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二章 矮人族邀请(第1页)

“山姆大叔,戾怎么样了,这都好几天了,他还没有醒过来吗。”

一间简陋的茅屋里,一个紫瞳的少年大快朵颐的吃着野猪肉。

临了还不忘擦擦嘴巴,小心翼翼的问旁边的彪形大汉。

这汉子满身肌肉,健壮如牛。

不过貌似还没有未成年的炽个子高。

“奥,那个小虎人啊,我本来还想请老爷子出山救一下那个小虎人的。”

“不过这娃身体强度很好,虽然还在昏迷,但伤势经过简单的包扎已无大碍。”

“而且这娃恢复能力和生命力都极其顽强,这么重的伤势换做他人估计已经死去了。”

“他非但没有失去生机,反而靠着身体潜能在极短的时间内恢复了,这样的恢复能力放在龙族也是变态的存在了。”

山姆大叔缓缓的说。

一听戾已无大碍,炽悬着的心终于放下来了。

戾是炽长这么大,唯一的一个算作朋友的存在。

本来炽以为像自己这样的人,会一辈子囚禁在魔宫那个小地方的。

像笼子里的鸟,只能隔着牢笼去猜想外面的世界是如何精彩。

有很多的护卫看护着炽,但他们都很怕炽,炽不仅是妖。

而且如果炽有一丁点伤害,魔皇都会毫不留情的处决掉那些护卫的。

所以那些护卫都是像躲避瘟神一样躲着炽。

炽有老师,有教他魔文的老师,有教他大陆史的老师。

有教他基本步法的老师,可仅限于传播知识,其他的都不会理会。

所以从小炽就很孤僻,大概这样才符合魔皇的利益。

因为一件趁手的武器,只需要强大就行。

至于感情,那都是虚无缥缈的东西。

一个能毁灭一座城的人,儿女情长反而是心魔了,所以炽从来不觉得自己有多重要。

虽然自己吃尽了山珍海味,玩遍了神弓利器,可归根到底,魔皇只是看中了他的天目罢了。

至于魔储只是隐藏炽身世的一个名字,任谁也不会把祖辈经营了几百年的江山拱手让给一个外人。

而那一天不同了,那个小虎人用尽力量把自己甩开,用拳头迎上了那个来势汹汹的土刺。

那时候炽才知道原来自己也是一个有人愿意拿命去救的人。

也有人愿意看着自己继续活着,哪怕用生命换自己活下去。

他没有像族人那样因为自己是个妖而另眼相看,反而认同了自己。

所以当戾坠空的那一瞬间,炽也拼了命的冲过去抱紧戾,死不可怕,孤独才可怕。

如果没有你了,我也什么都没有了,谢谢你拿我当朋友,所以这一次,换我保护你。

山姆看着眼前这个埋头吃肉的少年,不禁微微动容,他试着压低自己的嗓门,用还算平和的语气轻轻地说:

“比起那个小虎人,大概你更不容易一些吧,生而为妖,想必吃过不少苦受过不少白眼吧。”

“我们如此爱好和平的一个种族,对于你这个小妖的包容心也少的可怜。”

“如果可以的话,能跟我说说这些年你怎么过来的吗?又是如何跟那个小虎人扯上关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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