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爱丽丝看看手里的细剑,又看看罗姆背上背着的巨剑,多少有点不满意:
“我以为你会给我买你带的这一种。”
罗姆嗤笑一声:
“你这小家伙胃口还不小,要用巨剑,等你能拿得动的时候再说吧。”
爱丽丝把细剑佩在腰间,跟着罗姆前往专门提供给佣兵们住宿的旅店。
离旅店越近,跟罗姆打招呼的人就越多,这里所有的人好像都认识他。
那些年长一些的似乎跟他格外熟,远远地看见他,就开始开玩笑:
“嘿,罗姆!
你怎么带了个小孩回来,是你的私生子吧?”
“别胡说,是我收的徒弟。”
有些年轻佣兵眼馋地看着他们:
“你要收学徒怎么不先问问我?我也想做不死罗姆的徒弟啊。”
“现在问你也不晚。”
罗姆说,“学费两枚金币,你出得起吗?”
“出不起出不起,算了算了。”
爱丽丝发觉,当罗姆说出拜师的学费是两枚金币时,那些年轻佣兵看她的眼神都变了,从戏谑变成了敬畏。
爱丽丝模模糊糊地意识到,这是因为她付出了这些佣兵都出不起的费用。
爱丽丝还从来没被人用这样的眼神看过,难免觉得有些不好意思。
更何况这也不是她自己的钱,而是埃蒂安大人给她的。
这着实让人难为情。
她低着头跟在罗姆后面进了他的房间,罗姆在这家旅店住着的是一间宽敞的套房,足够他和爱丽丝两个人住而不会显得不方便。
爱丽丝虽说从没踏进过旅馆的大门,隐约也能意识到这样的房间并不是标配:
“这房间一定很贵吧?”
罗姆摇摇头:
“我也算是佣兵中的名人,我住过的房间,老板之后可以用两倍的价格租出去。
所以他只收了我一般的费用,并不算贵。”
这样的事在爱丽丝的理解范围之外,她吃惊地张大嘴巴看着罗姆,罗姆笑着向她解释:
“一个人一旦有了名声,很多时候可以少花不少钱。
佣兵们都很迷信,他们希望能睡在我住过的房间,好能沾上我的好运气。”
他这样说着,脸上的笑容敛去了:
“我不能否认,要在战场上活下来,确实需要一点运气。
但如果说我当了二十多年佣兵没死完全是因为运气好,我认为说这种话的人是在侮辱我。”
说完这话,他静默了一会儿。
爱丽丝想起未来之神曾说,不死罗姆是混沌天庭与人世间一切巧合的集中,比一切信徒都要幸运。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天禧五年初,有神鸟现世,其色银白,两翼吞吐烟火横空而行,坠于京城之西。北宋天书野录神鸟这玩意怎么感觉更像是我乘坐的失事飞机本书主角李璋有些疑惑的暗道,另外我是谁的大表哥...
三十年前,安欣患了一种怪病,她听从了医生的建议,成为了冷冻人,并且大胆的捐出了自己的六个卵宝宝。三十年后,她终于苏醒,还意外得到灵泉空间,安欣回家继承了祖业。就在她决定安安稳稳过日子的时候,六个儿子找上门...
白玉京穿成天命魔主,没有原魔主记忆,却觉醒看见他人头顶文字的能力。不慌,优势在我!直到看见部下。冷月圣女病娇忍者妖女大儒喂,你们头顶什么奇怪称号?叛徒卧底潜伏于表面的忠诚,人生如戏,而他早已洞察一切。本书又名哈士奇混入狼群当狼王...
林默儿带着小萌龟与小黑蛇重生了,前世的她为了引起父亲的注意,叛逆顽劣,还误把白莲花当亲人,殊不知,她一直都是某个老干部甘愿捧在手心的宝,再次睁眼,有些人的命运是不是该改写了同样重生的某个老干...
宣统二年,精武门创立,广收门徒。杨林无拳无勇,面对列强入侵,清帮横行,他只想,活下去...
古文研究生叶修文,郁郁不得志,但不想,当穿越侠武世界,自己的古文研究,却大放异彩。别人看不懂的武功秘籍,尽数成为了他的囊中之物。六扇门的大佬活阎王,用一本没人能识得的刀谱,敷衍他,结果却成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