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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2章 存在时间非常短暂的四川方言 电火一段历史的见证(第2页)

所以那时主要的照明工具,还是煤油灯,辅以蜡烛。

来电了,才能“照电火”

我上小学的八十年代,特别会做煤油灯。

用完的墨水瓶,盖子开个孔,用铝制牙膏皮包着筷子卷一段五六厘米长的细管。

再用粗点的棉线折叠几次,做成约1o厘米的一束,穿过铝皮管。

再把铝皮管通过墨水瓶盖的孔插入墨水瓶,大功告成!

那时候经济都不宽裕,普通人家用的“电火”

,通常是15瓦和25瓦的,条件好点的,会用一两盏4o瓦的。

遇到办大事做席,才会用到1oo瓦的灯泡,通常都是找村上的电工借用。

过去电力部门还是国家单位,叫电业局,没有企业化。

农村日常安电、布线等,都是没有编制的大队电工。

他们的工资,不是国家,而是在每家每户收电费时,额外按一定规矩加所谓的“挥度”

作为他们的收入。

我记得有段时期都是最低按5度收取。

比如用了1-4度电,都按5度收。

5度或以上,额外加1-3度。

现在一个月动不动用几百度电的人,真的不要惊讶,因为那时候电视都还没普及,用电的地方只有电灯。

那时大家都不宽裕,养成了节约的习惯,都是人走灯熄。

我记得我二爸(即二伯)特别节约,甚至晚上吃过饭洗了碗没出门也就关灯了,每个月差不多都只用1度电。

我还劝我二爸,说“你用4度还是给5度的钱,何必那么节约呢?”

“电火”

一词,应该在9o年代之后,逐渐说的人就少了,感觉很多年没有听到过了。

晓得“电火”

说法的,都是有很多回忆的中老年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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