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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六十四章(第2页)

“我要是带他到我住地的方去换件衣衫或者给他买件衣衫就好了。

我当时咋没想起来自己进去拿件衣衫出来给他换呢?”

夏明书自则的说道。

夏明书当账房的地方是一家酒楼,名叫“大福酒楼”

,平时他们都住在酒楼后院。

夏明刚身上带血,当地的传言,谁要是早上带着血进了别人的家门,别人家就会遭到厄运。

更别提对于这样的酒楼了。

夏明书也不敢将人带去,怕万一因此惹了掌柜的不高兴,将他辞退的话明年怕是很难再找不到这样的活计了。

夏明书又讲述道:“就这样,我将自己的外套脱下来给在你六哥穿上,掩盖住血迹这才带着他回到了村里。

可哪曾想,我那衣衫的带子断了,穿在你六哥身上的外衣散开,娘一见到便晕倒了。”

“五哥,这事儿真的不怪你,要怪也怪那些打伤六哥的人。”

夏小唐看着拉扯着自己头的夏明书道。

“都是我不好,我要是早点找到他就不会有这样的事了。”

“对了,五哥,你刚刚说都是因为一个姑娘?”

夏小唐问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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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就是因为一个姑娘。”

夏明书咬着牙恨恨地说道。

原来一起回来的路上,夏明刚跟他讲了事情的原由:夏明刚就读的文源书院里有一位先生,名叫源,是个举人,但因其性格耿直,不懂得变通便来这文源书院当了教书先生,主教一些科考方面的内容。

夏明刚虽然只有岁,但是他身材高挑,一身布衣让他穿的颇有几分气势,再加上人又长相俊美,性格温和,且才华过人,很是得这位先生的喜爱。

休沐前先生特意将其叫到家中,有意将自家那快要及笄的女儿玉簪许配给他。

这位姑娘夏明刚也是见过一次的,温婉娴静,长相甜美可人,心中甚是欢喜。

当即点头答应,只是这婚嫁一事自古以来都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只道回家同父母讲明后再来回复先生,不能礼节上怠慢小姐。

先生连连点头,心中暗想自己没有看错人。

没曾想,这翻话不知如何让王顺尧知晓,便对下明刚下了手。

这王顺尧是镇上王员外家的小儿子,长相还算俊美,只可惜生性愚笨、性格粗鄙。

原本文源书院院长不想收那王顺尧,奈何这王员外家里穷的只剩钱了。

直接塞给了院长ooo两银子当作王顺尧的学费,要求也不是很高,只要教会他儿子识得一些字,将来能管理自家产业就成。

这一千两对于院长来说那可不是小数目,在这个物资匮乏的年代,每家每户一年全家的嚼用也不过几两银子,院长为此弯腰了。

王顺尧到了学院之后也算是安份,却在一次偶然的机会遇到了正在摘花的玉簪,一眼就像着了魔,觉得这就是自己想要的娶的姑娘。

没事儿总在举人院门口转悠,只可惜举人看不上他。

学院已经放假,正在家里溜猫逗狗的王顺尧就见一家丁快步跑来说举人要将玉簪许给在夏明刚。

王顺尧便痛恨起夏明刚来,觉得是他抢了自己的女人。

“姑娘,你说的是真的?”

掌柜听完夏小唐的话,激动的接话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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