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等小贼,打死也就是了。
还报官干什么。
平白花那银钱,惹那官司。”
李民当即大吃一惊。
李民万万没想到,这么一个看来平常的老头,竟然如此草菅人命。
这还有没有法治了?
然而,还没等李民答话,那个被捆的王六,已经吓得连声喊道:“鲁大爷饶命,李大哥饶命。
小的已经服了。
小的生是李大哥的人,死是李大哥的鬼。
不要杀我。
不要杀我。”
我靠!
这都是什么乱七八糟的啊。
李民听得哭笑不得。
不过,李民本就没有杀王六的意思。
此时听王六之言,更是心中一动。
要知道,收小弟,那可是穿越者的基本套路啊。
如今,自己初来这里,人生地不熟的,有人帮衬,自然好过自己瞎闯。
反正,对自己来说,这个世界的人,都是陌生人,都要防着一点,与其今后冒着暴露身分的危险,找人询问打听,慢慢融入这个社会,还不如收了这个小贼当手下,来得稳妥。
最少,这个小贼本身就是个贼人,就算有什么不妥被他看见了。
他说出去,也没人信。
而且,就算他贼人本性,有不良之心。
这个小贼的本领也低,也不怕他反水。
到时候,等他没有利用价值了。
灭了口,也不至于良心过不去。
想到这里,李民不由暗惊:自己一个良民,怎么好不眼的就想到灭口了?难道玄幻小说看多了。
被潜移默化了?
说起来,这其实乃是李民巨变之下,对于陌生社会的一种潜意识恐惧,进而形成的一种潜意识自我保护。
只是,李民自身一时还没有想到这么高深的层次,只是下意识的归咎为,玄幻小说看多了,受影响了。
故此,李民心惊了一下,也就算了,心里暗笑:受影响就受影响吧。
反正收小弟也是玄幻小说的主流套路。
收一个小弟也不错。
于是,李民压住笑意,一脸正色的向鲁熊说道:“老丈。
此议万万不可。
国有国法,家有家规。
此人虽犯了国法。
可纵使官人,不将其三推六问,草草斩去。
那也是犯了国家法度。
你我不将其送官,不将其审判,将其杀之。
这与凶残的歹徒,草菅人命的昏官,又有何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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