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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章 大唐的农业合作社(第2页)

“里正就作为总管,其余的十老分为管帐目的,管人头的,管库房的,管各家生计的,管田地的。

具体的你们分一分,拿一个章程出来。

然后我要说这生计的,家长里短的事情都要管,谁家生孩子要关照,谁家老人白喜要关注,谁家娶嫁要关照!”

李元兴还没有说完,众人齐齐下拜:“殿下仁厚!”

“起来吧!

再说这管田的,最好多两人,或者大伙都操点心。

这田里是大伙的生计!”

“殿下仁厚!”

又齐齐下拜了。

李元兴想劝,可自己劝也没有用,等众人拜完再次开口说道:“对了,再增加一个管工,那些工匠制作的东西总要有个操个心。

先不要拜,接下来我要说的是重点,就是各家的分配方案,田里的收入,一半分了,一半归公!”

众人点了点头,在他们看来,这所有的自然是上过田租之后的部分。

“分的一半按劳力分,壮劳一份三分,普劳一份,次劳七分,半劳自然只有半分了。

这个你们去订。

然后里正等十老为庄管,一份五分。

为我大唐而战,身有军功的,加三分到七分,残的重的,你可以加的更多!”

李元兴一边说着,那边的文书就记录着。

“再说小孩子,六岁入学堂,公中出。

六岁以下三分粮,公中出。

六岁以上,十二岁以下,五分粮,公中出。

十二岁以上,按劳力去分公中不再出。

孕妇加三分,临产到产后四个月不下田,公中再加粮三分。

老无力者,公中五分粮,无子无依者,所有公出。”

李元兴说完站了起来:“有什么异议提出来。”

“殿下仁厚!”

又是齐齐下拜。

李元兴却沉下脸了:“村老们再加一个管项,谁家壮劳敢出工不也力的,要罚。

轻则罚粮,重则用鞭子。”

这一次李元兴是用后世的经验去看唐朝了。

唐朝虽然也有一些懒散的闲汉,但庄户们却绝对不会干这种事情。

话虽如此,里正这时站出来表达:“殿下仁厚,如果当真有这样的,不用殿下去罚,老头用棍子打断他的腿!”

其余的老汉也纷纷表态:“谁敢出工不出力,打断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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