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当年喝醉了,怎么可能还记得?”
蒋远昭语气凉凉道,他忽感疲倦,捏了捏眉骨,“其实,她知不知道也不是很重要。”
“你真的分得清自己对她是习惯还是喜欢吗?”
季风朗意味深长道:“毕竟喜欢久了,就成了习惯,因此有时即使喜欢淡了,习惯却永远留着错觉。”
“再次遇见她之前,我每天都在想这个问题。”
他语气毫无波澜,黑暗中,他的表情看不分明,“但再次遇见她后我悲哀地发现,我对她的喜欢,永远都只增不减。”
比昨天多一点,比明天少一点。
季风朗闻言,陷入沉默之中。
许久,他沙哑着嗓子发声:“祝你好运,睡吧。”
蒋远昭没回音,闭目酝酿睡意。
他突然回想起六年前,他与沈温欢的初遇。
那时是场家庭联会,几个比较熟的家庭在一起聚餐。
蒋远川当时刚走红,上乘的外貌与优异的演技使他在娱乐圈内迅速火了起来,也招揽了不少粉丝。
沈温欢便是众多粉丝中的其中一个。
他那时正为家里人的阻挠而苦恼不已,蒋家三代从商,到了他这一代却是对娱乐圈感兴趣,因此家里异常反对。
起初,他并没有注意到角落那个独自灌酒的少女。
直到后来他去倒酒,便注意到了她,却是第一眼就被她姣好的外貌所惊艳,目光都无法移开。
于是他记住了她的名字,沈温欢。
温欢,一个融在唇齿间便缠绵悱恻的名字。
他十分惊讶的发现,沈温欢虽然是女孩子,酒量却出奇得好,一直在旁边喝酒,从未停过。
后来蒋远昭回想此处时,觉得她大概不是嗜酒,只是单纯想壮胆而已。
但当时的他以为她有烦心事,便走到她身边,关切地问她:“你心情不好吗?”
沈温欢已微醺,她闻声,有些醉眼朦胧的抬头打量他,半晌一拍拳头,“我是在做梦啊!”
蒋远昭微怔,“恩?”
“或者是我喝醉了吧,喝醉了才敢跟你说话吧?”
沈温欢放下酒杯,双颊酡红,步履有些不稳地靠近他。
少女温香软玉的躯体混杂着香甜的酒精味,席卷入他脑海。
彼时蒋远昭终究是年轻气盛,一时受不住这感官冲击,出于礼貌便轻轻扶住她,“沈小姐,你醉了。”
“是吗,终于醉了。”
沈温欢不满地嘟起嘴,葱白指尖顺着他手臂下移,最终虚虚握住他的手。
蒋远昭稍稍眯眸,却也不挣开她。
美人示好,任是哪个男人都不会轻易拒绝。
“蒋远昭我告诉你……”
沈温欢冲他一本正经的摇头:“你绝对不能退出娱乐圈!”
“我可是你头号粉丝!
我告诉你,闪光灯下的你,是最闪耀的!”
不等蒋远昭有所反应,她继续口齿不清地絮絮叨叨:“因为你的眼里有星星啊,站在舞台上的时候……你一定,非常喜欢这个圈子吧?”
蒋远昭沉默半晌,开口道:“沈小姐,我……”
“既然那么喜欢,就不要放弃啊。”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有江湖的地方就有争斗,有争斗的地方就要分个一二三。头名状元,第二榜眼,老三探花。第一整天被人惦记,第二整天惦记第一,林轩表示,第三挺好的,不仅逍遥,没事还能探探花。...
弟子八戒!敢问佛祖,和尚可能娶亲?张天道手持滴血戒刀对着佛,遥遥问道,神情恭敬,双目闪烁着冷意。谁说和尚不能养僵尸?算卦?娶亲?佛爷偏偏就做了,谁敢不服?问问佛爷手中的禅杖?就告诉他!西天想他了!且看张天道如何将和尚事业发展广大,话说系统,接下来是什么世界?本文章讲的是一个和尚穿越万界,将佛门发扬光大,一个和尚穿越万界,将佛门发扬光大,重要的事说三遍,一!二!三在哪里?...
穿越到自己写的书里,换做任何人都会欣喜若狂,可温亦谦却有点慌。早知道我就不写黑暗文了,随便出个门都能遇到几个变态杀人狂,这谁顶得住啊s黑暗风,沙雕向。...
1842年的一个春天,格蕾丝苏醒于贫穷的伦敦东区。在现代社会生活的二十几年,与在摄政时期生活的十几年,仿佛庄周梦蝶,让人难辨现实与虚幻。此时此刻,格蕾丝身处困境。母亲刚刚生下一对双胞胎,身体虚弱,父亲也...
当秦衍撕了系统,开启自主任务,就放飞了自我,不拘一格手撕白莲绿茶,脚踹渣男,嘴毒四方。蠢萌神兽主人,不好,敌军有系统。秦衍淡定如山不虚,我有你这个吃软饭的小北鼻。蠢萌神兽主人,他的金手指好腻害,我怕...
作为迪迦世界的盖尔文人,东京第六大道的秩序维护者,光之巨人亲自盖章认定的外挂制造者。陆轩从没想过自己会成为什么大人物,更没想到自己不经意间的一些举动,居然影响了整个世界未来的走向。明明自己的初衷只是想畅快的再活一世,想要见识一下宇宙尽头的风景。结果等回首过往的时候,陆轩愕然的发现自己已然成为了一个传说。来自异星的星光战士千变万化的宇宙厄运搅乱时空的灾祸之源顶着这一个个夸张的名头,陆轩真正在做的却是打破物种之间的隔阂,拯救各个星球濒危的生命,让这个广阔的宇宙不再寂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