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黄震曰:"辅政言用贤。
"戴彦升曰:"辅政篇言所任之必得其材。
秦用刑罚以任李斯、赵高,而推其原于谗夫似贤,美言似信。
"唐晏曰:"此篇义主为政在人,乃行仁义之辅也。
"器案:荀子君道篇:"卿相辅佐,人主之基杖也。
"即此篇立论之旨。
夫居高者自处不可以不安,履危者(一)任杖不可以不固(二)。
自处不安则坠,任杖不固则仆(三)。
是以圣人居高处上,则以仁义为巢,乘危履倾,则以圣贤(四)为杖(五),故高而不坠,危而不仆(六)。
(一)大戴礼记曾子本孝篇:"孝子不登高,不履危。
"
(二)杨升庵曰:"发端数语,是大议论,中有攻击之体,后来言恶之所感则灾异见,善之所召则归慕远。
又引周公为善之感,殷纣为恶之鉴,句法矫健,气概闲适。
"唐晏曰:"案:'杖'当依古作'仗'。
"
(三)"仆",太平御览七一0引作"颠"。
贾谊新书春秋篇:"人主之为人主也,举错而不偾者杖贤也。
今背其所主,而弃其所杖,其偾仆也,不亦宜乎!
"
(四)"圣贤",汇函、金丹、折衷、唐本作"贤圣"。
(五)文镜秘府论北册帝德录:"杖贤","翼义杖贤","圣贤为杖","崇圣贤之杖","圣贤为杖",文俱本此。
太平御览七一0引句末有"也"字。
(六)赵懿典曰:"借巢杖二字,形容居高履危,道理卓见。
"
昔者(一),尧以仁义为巢,舜以稷、契为杖(二),故高而益安,动而益固。
处宴安之台,承克让之涂(三),德配天地,光被八极(四),功垂于无穷,名传于不朽(五),盖自处得其巢,任杖得其人也(六)。
秦以刑罚为巢,故有覆巢破卵之患(七);以李斯、赵高(八)为杖,故有顿仆(九)跌伤(一0)之祸,何者(一一)?所任(一二)者(一三)非也。
故杖圣者帝,杖贤者王,杖仁者霸,杖义者强(一四),杖谗者灭,杖贼者亡。
(一)宋翔凤曰:"本无'昔'字,依群书治要增。
"今案:傅校本、折衷均作一"昔"字,则诸本作"者"字者,皆"昔"字形近之误也。
(二)"稷"上原有"禹"字,宋翔凤曰:"治要无'禹'字。
"器案:太平御览九二八引此句作"舜以稷、为杖",即契也,亦无"禹"字,今据删削。
(三)宋翔凤曰:"本作'然处高之安,承克让之敬',依治要改。
"今案:各本"承"皆作"乘"。
(四)"八极",宋翔凤曰:"本作'四表',依治要改。
"金丹曰:"尧典言:'光被四表,格于上下。
'言尧之功大而无所不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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