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什么激烈地反抗,黑帮也是要讲利益的,为了一次斗殴事件当场干掉一名警察虽然很轻松,但是总体来看并不划算。
反正也只是去警察局坐几个小时,众人也没有不配合的理由。
反之,如果在这里干掉戈登,让老大为了买一条警察的命而利益受损的话,他们可就遭老罪了。
杀警察他们不怕,但是让老大亏钱,那就是很严重的问题了。
这些帮派分子老实之后,戈登也没有继续开枪,他检查了法尔科内成员的伤势,并且拨打了急救电话,随后,便招来警察队友,一起将这些打人的马罗尼打手送往哥谭警察局。
他自然看到了这些马罗尼打手对自己那愤恨的眼神,但是他不在意。
他来到哥谭,就是为了改变哥谭这脏乱的现象,自己是警察,他们是罪犯,自己还能怕他们不成?
而他这样的想法,在第二天晚上,就被打破了。
“嚣张啊!
继续嚣张啊!
!
!”
前一天因为致人重伤而被抓进警局的马罗尼打手,今天就出现在了巷子中,对着地上被绑住手脚的戈登一阵拳打脚踢。
“咳啊!”
一口鲜血从戈登的口中吐出。
他的眼神中,失去了光彩。
不是因为害怕了这些黑帮,也不是因为内脏受损,而是因为自己所遭遇的一切。
在警局中,就在哥谭市的警局之中,自己被人偷袭打晕,醒来时,就出现在巷子里,承受这些黑帮分子们的打击报复。
他可以接受自己被这些黑帮们记恨,但是他不能接受哥谭警局的堕落。
自己是一位警察队长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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