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了几只鸡之后,赵立庆感觉身体不再虚弱。
那日写墓碑时他发现自己的字写得相当不错,原本他是不会写毛笔字的,想来应是这具身体的肌肉记忆。
这具身体读书时极为认真,也喜爱练字。
“立庆,来吃饭。”
吴秀娥在她的院子喊了一声。
赵立庆大声回应:“好”
,而后从床底下摸出小木盒,拿了三块碎银揣进怀里,准备去趟县城,看看能否找点事做,不然就这点银子,能撑几天呢。
吴秀娥煮的是面条,赵立庆的碗里有个荷包蛋,他用筷子将其夹成两半,给吴秀娥一半,接着便低头吃面,吴秀娥叹了口气,也开始吃起来。
吃完后,赵立庆拉过吴秀娥的手,掏出一块碎银放到她的手心。
“立庆,这钱你自己留着,那天给的就够买两三石粮食了。”
“嫂子,又不是在你家吃两三天,往后日子还长着呢,我要去趟县城。”
赵立庆说完,放开她的手便走了出去。
“你要早点回来,天黑路就不好走了。”
“知道了。”
看着赵立庆远去的背影,吴秀娥感觉方才那情形犹如妻子送丈夫出门一般,面泛桃花,娇羞不已。
县城赵立庆还算熟悉,毕竟在此读了几年书。
他想着自己虽说个子不矮,可还是比较瘦,重活肯定干不了,便想找个给人记账的活计。
转悠了半天,也没见有招账房的,进了几家店铺询问,也无人需要,有的是根本不需要,有的则是觉得他这般年轻,不可靠。
转到“万隆书斋”
门口,他以前曾在这家店买过纸笔,店内也有书籍售卖。
几个书生模样的人走了出来,其中一人说道:“这话本写得着实有趣,递给邱掌柜。
“赵公子,写得太精彩了,后面的呢?”
邱掌柜迫不及待地想看节最少得二十回,给您三十两,如何?这已经是最高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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