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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9章(第3页)

同事们的冷嘲热讽,严思微的刻意疏远,还有那些陌生人形形□□的目光,包括外出采访时,愿意和她一组的全是新来的实习生。

对于这些,沈遥全都置之不理。

只是说来有些奇怪,自从上次和郑觅去监狱里看路照过后,她和郑觅的联系倒是多了起来。

偶尔,郑觅会去接她下班带她去吃饭,周末还说要陪她逛街买衣服听音乐会,沈遥拒绝了几次后,有些不好意思,便答应了。

她大概也知道这是路照的意思。

路照怕她闷着,所以就叫郑觅带她出去透口气。

她在这个城市,除了董浩江以外,已经没有别的朋友了。

但因此,办公室里的流言又开始满天飞,越传越离谱。

沈遥无心理会,更加卖力地工作,在本季度末没想到还真的评上了“优秀记者”

评上“优秀记者”

那天,沈遥叫了董浩江一起去酒吧喝酒。

她彻头彻尾喝得烂醉,她甚至忘了自己是怎么回到家的。

半夜在床上醒来,喉咙干涩得不行,她穿着拖鞋打开房间的门,客厅里竟然还亮着灯。

董浩江蜷着身子窝在沙发上睡觉。

沈遥定定地看了两眼,喉咙更加干涩。

喝完水她把客厅的灯关了,回到房间却再也睡不着了。

她又开始给路照写信,一直写到天亮。

第二天一早,去上班的路上,她顺便把信拿去寄了。

接下来的一个月,她陆陆续续收到了路照的回信,路照在信里告诉她,他想起了很多以前的事情。

他说,他想对她说句对不起。

他说他想起了元旦那晚的妒忌,想起了在车站那个急促的拥抱,想起了旅馆里的那个廉价的生日蛋糕,想起了滂沱大雨伞下青涩的吻。

他还想起了在衣柜底下放了那么多年的刻字口红。

他说,他终于知道这些口红是送给谁的了。

12、27、46

这是她高中三年的学号。

他在信里写道——

沈遥,或许你不知道,在你面前,我时常感到自卑。

当年,我一直逃避你,不敢给你任何承诺,我甚至没有勇气接受你的喜欢,因为我不知道我会成为一个什么样的人。

我的家庭让我感到屈辱,我害怕被你看到我的另外一面。

在那灰暗的一面,我的形象并不光辉。

我的妈妈是情妇,我的爸爸是贪官,而我,是一个永远都见不得光的私生子,忍受着另一个家庭无尽的辱骂。

你问过我,当初我为什么会从省城离开到桐安这个小镇念书。

其实我是被人赶走的,那个女人只是说了一句话就能让我离开那个家。

那时候,我就知道我的命运不是由自己来决定的。

直到高考成绩出来,我终于看到了未来的希望。

我以为我终于可以摆脱这个家了,所以我想给你一个承诺。

我想把这些口红,送给你,对你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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