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芳伯多虑了,我想兰芳共和国对福三爷来讲就是一根鸡肋,我们的地盘就算有金矿,在他眼里应该也不算什么。
你看到他的水师和陆军人马和装备,显然不是我们的金矿所能供给的。
他现在找到我们,只是找一个立足点,好在婆罗洲发展自己的势力。
同本同源,方便交流,我们何不趁着这个空档上车,一起发财?”
说罢,心里暗自叹息:“虽然芳伯识人眼光是有,但容人气量终究不足,自己是不是也该考虑换船了。
成立共和国十三年了,始终在巴掌大的地方做事,很难施展拳脚,跟自己的期望目标差距太大。”
罗芳伯听罢,想想也是那么一回事:想当初自己苦苦哀求大清驻兵,结果大清不鸟自己,如今大清的队伍来了,怎么反倒又起了疑心?想到这里也就放心说道:“小潘啊,跟行政署长讲一下,找个干净整洁地方,好好招待远道而来的客人。”
三天后,大清国南洋水师和陆军新一师驻兰芳共和国第一分部正式成立。
南洋水师第一舰队第二分队,陆军新一师第一团第一营驻地东万律,驻扎在东万律城郊靠近港口的位置,重建军事定居点,命名为三宝镇,以此纪念曾到达过此地的前明三宝船队。
水师留守部分后勤保障人员,陆军留守一个营的兵力,其他人等继续起航南下,绕行婆罗洲西海岸,对沿途水文,定居居民和商队定居点做了周密的勘察工作,顺带着剿灭了一帮海盗,包括三支商船船队,五艘武装舰船,这些舰只不仅拒绝接受大清南洋水师的登临检查,还遭到对方舰船上的鸟统和枪械恶意攻击,造成我水师三名官兵受伤。
后我南洋水师官兵被迫自卫还击,击沉、击伤五艘武装舰船和商船,俘获大小商船二十三艘,武装舰船三艘。
后经核实,这二十三艘中,有十三艘商船是从婆罗洲前往欧罗巴的商船,船上装载的有椰子、稻米、烟草等普通货物。
十艘商船从欧罗巴、美洲、暹罗、缅甸等地运往婆罗洲的物品,有大量美洲银币,棉纺品,枪械弹药和生活类物品,有资敌嫌疑,暂时予以扣押,命令船主寻找可靠的保证人,或提供保证金一万两,如无法提供保证人或保证金,商船上的物品一律充公,交给当地原住民处置。
当然,交给原住民多少就难说了,交一千两是交付,交一两银子也是交付。
至于找到保证人,换成白话来说,就是找到大清的合法保证人,外籍的不算。
没有保证人?那就缴纳保证金一万两。
一条船少说也值三、五万两。
一万两算是少的。
冲撞南洋水师秉公执法,甚至向南洋水师执法队伍开枪,有阻碍公务、蓄意伤人的嫌疑,没直接统统抓起来枪毙已是法外施恩。
对了,对于我南洋水师受伤人员的补偿,须依法严惩凶手:按同等受伤部位,对嫌犯做五米近距离射击,死活看造化,另外,三名伤者每人一万两医药费算,需支付三万两白银。
有胆开枪也要有为盲目开枪埋单的底气。
凶手如果查不出来,就按舰上全员是凶手推定。
最后有二十多人被推选,大多是老弱病残的水手。
一阵乒乓枪响后,二十多名“凶手”
惨叫倒地,五米直接击中要害。
出于人道主义考虑,孙仁决定给每位凶手十两银子的丧葬费,算是公平交易。
强权就是公理,一点没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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