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个北宋时期。”
“哦?”
“北宋一百多年的时间里,我有上万个女人,有好几万子女,加上孙子重孙什么的,金氏家族光是有记载的人口就上三十万人。”
吴所谓:“……”
几万子女,几十万以上的后代。
可以想象,绝大多数人,他根本不知道名字。
他只要播种就行了。
他有钱有权。
他看上什么女人便是什么女人。
再多的孩子,他都能养活。
最初的时候,他还心血来潮,娶大小老婆,行个仪式。
后来,他看上什么女人,直接带回家,或者,根本不带回家,直接欢好,然后丢一边,给她们一点银子,让她们生儿育女就行了。
老婆孩子一茬一茬死去,他的播种却无休无止。
他的后代,简直比蚂蚁还多了。
如此,谁会在乎死不死几个人呢?
“我有这么多子女,而且今后想要多少要多少,死几个算得了什么?再说,就算我不杀他们,他们自己也会在短短的几十年之后就自然死亡。
既然都会死,那么,提前为我所用,尽到他们为人子女的价值有何不可?否则,他们拿什么孝顺我?我白白养活他们又有什么意义?”
这话好有道理,吴所谓竟然没法反驳。
他只是长叹一声。
“早前的时候,我也曾经极度宠爱过一些子女。
有些,甚至是我的掌上明珠。
可是,无论我多么爱他们,宠他们,他们都会衰老,都会死掉。
最初,我也会为他们的死亡而痛心,哭泣,伤感。
但是,到后来,见太多了,时光太漫长了,我就彻底看淡了。
看他们死亡,就像看一只宠物的死亡,或者一只牛羊的死亡……”
“你看,小吴,人生就是这样。
人,和蝼蚁没什么区别,蜉蝣一般,朝生暮死。
每一个人短短的几十年光阴,生老病死,终究都是要死的,早一天,迟一天,有什么关系呢?自杀也好,他杀也罢,死亡的方式很重要吗?一点也不重要,对吧?”
反正都要死,怎么个死法,真的一点也不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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