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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7章皮相好的可怜虫(第2页)

其实,他比金无望惨百倍,亡国之君,大好江山毁于一旦,自身在鹿台高高的火架上自杀身亡——

先不说史书如何丑化他,单凭失败了还有勇气自裁这一点,就比后来的宋徽宗宋钦宗父子强多了,宁愿被金兵掳掠到异国他乡苟且偷生,也不敢放胆一战。

吴所谓也几分酒意上头,原来,这世界上并不是只有屌丝才有种种的不如意,像金无望这些贵公子,剥开华丽的外衣,真的真的也是不堪一击。

甚至还有个亡国之君,也肝肠寸断。

一阵风来,酒酣耳热,他大吼一声:“大河向东流啊,天上的星星ri了狗啊!”

嚎啕的金无望忽然接了一句:“路见不平一声吼啊,该ri狗时就ri狗啊!”

吴所谓接着唱起来:“生死之交一碗酒啊,不服咱就去ri狗啊……”

在这震天动地的男男二重唱里,喝得最多的纣王咕咚一声倒下去,很快,就鼾声大作。

醒来时,已经是第二天下午,吴所谓环顾四周,金无望不知什么时候已经走了。

桃花残颓,一地狼藉,空酒瓶子的酒味早就挥发得无影无踪,只有醉得不省人事的纣王慢慢坐起来,十分茫然地四处看看。

昨夜的吹牛嚎啕,早已成为过去,只有被风吹到地上的请帖证明金无望真的来过。

原来,三人都在野地里睡了一夜。

吴所谓顺手捡起那张十分气派的请帖,又看了纣王一眼,不胜唏嘘,真正的强者,就是夜深人静了把心掏出来自己缝缝补补,完事了再塞回去,睡一觉醒来又是信心百倍。

忽然想起昨夜自己想起宋徽宗父子,顿生一念:宋徽宗不是书法大家吗?瘦金体天下一绝就不用说了,他的画也是价值连城。

要是把这家伙复活了,让他天天作画赚钱,那岂不是发财了?

一念至此,吴所谓顿时眉飞色舞:“受德,受德,我想到一个发财妙招了,要不了多久,保准名宅豪车……”

“什么意思?”

“我要复活你的一个同行……”

“谁?”

“宋徽宗。”

“宋徽宗?”

纣王不以为然:“就是那个被金兵抓走,死后被熬成灯油的昏君?”

吴所谓大赞:“原来你对历代亡国之君居然了如指掌?可以啊,24史不是白看的……”

话音未落,忽然见到开着的窗户里,露出一截毛绒绒的尾巴——不对,是一截身子,有个人,正企图翻窗而去。

他跳起来:“有贼……快抓贼……”

他眼明手快,那个贼人听得呐喊,微微紧张,一跃就跳下来,正好落在吴所谓面前。

吴所谓气急败坏:“受德……受德……快来……”

纣王坐在地上,眼睛虽然睁得很大,可是,四肢无力,很显然,昨晚的酒劲还没完全退去。

贼人穿着高领夹克,蒙着头,但见这阵势,立即就要逃。

吴所谓见势不妙,只好拉开架势,色厉内荏:“小毛贼,你还想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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