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孩子走到李易的面前,捧着海碗,怯怯的说道:“姑爷,这是爹爹让我送过来的。”
看到熊孩子手里一大碗煮好的肉,李易笑着摸了摸他的脑袋,从他的手里接了过来。
虽说这东西并不缺,的却是人家的一番心意,倒是不好拒绝。
完成了老爹交给自己的任务之后,熊孩子连一句“姑爷再见”
都没说,撒丫子就往家里跑。
今天不仅仅有香喷喷的大米饭,还有肉可以吃,熊孩子脸上的笑容已经咧到了嘴角,一颗心早就飞回家里了。
浓郁的肉香,不止李易闻到了,这天早上,柳叶寨不知道有多少人站在门口闻着空气中的香味吞咽口水。
眼前寨中的光景,连大米都是奢侈品,寨中之人不知道有多久没有闻到肉香了。
而当他们看到几个熊孩子端着碗,碗里是白花花的大米饭,米饭之上还盖着一层肉在寨子里面闲逛的时候,所有人都不淡定了。
不说猪肉,单说白米饭,就算是寨中最富裕的家庭,也不可能奢侈到这种程度。
一群没有土地的佃户,吃的东西居然比拥有土地的柳氏族人还要好,不知道让多少人看直了眼睛。
再联想到昨天发生的事情,才有人终于意识到,原来方姓大汉等人带回寨子的那些东西,真的是粮食!
整整十石的大米!
这对于他们来说,不亚于一个天文数字。
早已有人按捺不住的跑去打听消息,回来之后,整个人便有些恍惚了。
正愁没有地方炫耀呢,被人问起,方姓大汉等人,自然是没有保留的将事情的原委告诉了他们。
事情传到众人耳中的时候,就变成了某个厉害的新姑爷,用一幅画作,很容易的就换来了十两银子,这些肉和粮食,全是他买回来的。
得知这一个消息之后,留给众人的,只有浓浓的震惊。
他们之中,没有人见过十两银子到底长什么样子,之前穷的揭不开锅的老方家,现在却能吃上大米饭加肉,这件事情反而给他们的冲击要更大一些。
此时最为后悔的,怕是要数七夕时那些花钱让李易画画的那些女子,一想到他们放飞的祈天灯居然值十两银子,一个个心里面都在滴血。
用十两银子放祈天灯,这怕是她们这辈子做过的最奢侈的事情了吧!
而那些原本和方姓大汉等人家境相当,如今却只能看着人家吃肉的人,心里面只有浓浓的悔意,心中暗自懊悔,当初所有人联合向嫡系发难的时候,为什么没有站在柳如仪两姐妹这边……
当然,也有人心里面暗自打算,要不要也下山劫回一个书生,什么也不让他做,每天就关在房间里作画……
但也只是想想而已,若是随便一个书生都有这种赚钱本事的话,又何来“穷书生”
一说?
无论直系等人如何的眼红与嫉妒,但也不得不承认……
柳如仪柳如意两姐妹,这次怕是真的捡到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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