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夜明珠的个头,色泽,光滑程度,都实属罕见。
夜色中,美的让人心神荡漾。
一般都是作为贡品上贡的。
“敢问兄台从何处得来这夜明珠的?”
有人斗着胆子问道。
沂洁不急不慢的喝了一杯茶,吊着所有人的胃口,这才幽幽的回答,“皇宫。”
大内出品,必属精品。
在场不少人倒吸一口凉气,“兄台这胆子可真大。”
“江湖中人,难不成还怕了朝廷?”
沂洁轻蔑的笑了笑。
“在场没有怕朝廷的,但你这夜明珠一出,被朝廷知道了,倒也是一件麻烦事。
这珠子不论是谁吞下来,都不可能藏着掖着吧。”
有人轻敲着桌子,逻辑清晰。
沂洁也不急,这人大概是想压价。
那人看沂洁沉默,暗自点了点头,又道,“老夫刚好需要一枚不需展示的夜明珠,若是兄台不介意,老夫愿意出五千两银子买下。”
大内出品的极品夜明珠,哪是这个价格。
沂洁轻笑,直接拆场子,“这颗夜明珠,还没来得及打官印呢。”
还没等众人反应过来,屋里已经暗了下来,只有中心的夜明珠闪着明亮又稳定的光。
美到极致。
通透的光,的确没有官印的模子。
这下子价格可就不是用银子来算了。
坐在沂洁旁边的黑衣人无意识摩擦了一下大拇指,“六千两黄金。”
“六千六百六十两。”
“七千两。”
“七千五百两。”
……
最后这颗夜明珠以一万零两百黄金的高价卖出。
五千两银子和一万零两百黄金的差别,可不仅仅是一个官印呢。
沂洁颠了颠到手的银票,觉得烧鸡近在眼前。
除去场子拿走的费用,她还能拿到九千两黄金银票,真是贵。
【宿主,那颗夜明珠是哪里来的?】
他敢保证,这颗夜明珠不是皇宫的东西。
【出皇宫内库的时候顺手拿的。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
重生回到八零末,莫依依表示这一次谁都别想再欺负她。渣爹维护外人家暴母亲行,她就带着母亲远离极品一家。渣男贱女依然上蹿下跳行,那就再让他们死一死。至于那个曾经被她误会的他,这一次她会努力弥补。...
我叫陈平,祖上有钱有势。没人知道从爷爷那一辈起,我们家发家的秘诀就是靠着摸金倒斗得来的。不过九十年代初期,我爷和我爸摸了一次大墓,丢了一双手回来,那时候我们家开始洗白,并且勒令我这辈子不要在去碰这一行。于是,我在武功县开了一家专门倒腾古玩的寻龙古玩店,本以为安逸一辈子,却没想到,一枚摸金符的出现,让我重操旧业。而当我想再次金盆洗手,却惊骇的发现,我的一只脚已经踩进了这泥坑中,拔也拔不出来了...
叶芷萌当了五年替身,她藏起锋芒,装得温柔乖顺,极尽所能的满足厉行渊所有的需求,却不被珍惜。直到,厉行渊和财阀千金联姻的消息传来。乖顺替身不演了,光速甩了渣男,藏起孕肚跑路。五年后,她摇身一变,成了千亿财团的继承人,资本界人人追捧的投行之神。重逢时,找了五年,疯了五年的某人,扔掉了所有自尊和骄傲,卑微哀求乖乖,别不要我夜良辰各位书友要是觉得分手后,她藏起孕肚继承亿万家产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分手后,她藏起孕肚继承亿万家产...
唐欢欢意外穿越到兽人世界,一进森林就被某个男人敲晕扛回了部落,听说到了冬天会饿死冻死,听说到了夏天会渴死,听说夜晚会有猛兽和其他部落的袭击唐欢欢叉腰道又种了一地番薯,养活你不成问题了扛着...
下本预收文听说我是大佬背后的男人本文文案楼子晗生来是个傻子,魂魄不全,一分二,一半留在体内,痴痴傻傻,一半魂游天外,被个冰冷霸道,却又强大无比的男人拘在身边,悉肆心意教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