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是常喜倒是忘了,如果社会的毒打真的那么有用,为啥许二嫂还是这个熊样儿?可见,也不全然还是如此了。
“你别总是占便宜。”
许老三哇哇大叫:“我占便宜?我哪儿占便宜了啊!
我主动给她五十块钱了啊。
这谁家当叔叔的能做到?他还给我归还给我了,但是我当时给的时候可没想他还的哈。
我多有心?再说,如果不是我教她,她能倒腾破烂儿赚钱吗?建义叔还是我引荐给她的呢。
还有缝纫机的事儿,她要是倒手就能翻倍赚的。
有我这么好的叔叔,她就偷着乐吧。”
常喜:“行行行。
你是好人。”
许老三沾沾自喜:“我当然是好人,天大的好人。”
夫妻俩商量妥当了,常喜问:“那如果我这工作能让出去,你觉得让给谁好?是给娘吗?”
许大娘把工作让给了真真,所以现在倒是没有什么事儿,在家里忙里忙外的。
许老三:“想得美,我都给她争取一个了,她愿意偏心给她大孙女儿是她的事儿。
毕竟他们是跟着大房过。
但是如果说再给她一个,那就不可能了。
好事儿还能都让他们占了?我先找大队长谈一谈。”
常喜:“行吧,随你。”
这些事儿,常喜并不是很操心。
说到底,这些也不是多重要的事儿。
而且,她与那边儿关系也是不远不近。
虽然是亲人,但是彼此还是有距离的。
当然,这个距离感,许家的人可能感觉不出来。
但是常喜自己是可以的。
开始那几年,他们不敢太过亲近,怕露馅儿。
后来也就习惯了。
常喜的这个决定虽然深思熟虑,但是在别人看来算是匆忙了,大队长就不是很理解。
但是这些年与许老三公事的经验告诉他,就算不能理解,也不要去质疑。
智商一般的人就不要考虑聪明人做什么决定。
也许一时半会儿看着很不能理解,但是长久来看,可能就是十分明智的。
在大队长的牵线搭桥下,许老三把这个工作“卖”
给了大队长的妹妹。
当然,面儿上不会这么说。
在面儿上,那理直气壮的是按照工分继续排序的。
大队长他妹妹那边工分不算特别多,因此一直也没排上她,不过因为本身就是负责养猪,所以她的工作不累,她也不会因此为难自己哥哥。
非要想办法。
如今村里已经不少人都去了造纸厂工作,说来也巧,如果在进人,顺时针就该是大队长妹妹了。
许老三也倾向于把工作卖给她,因为卖给她省事儿省力好操作。
大队长妹妹不是个笨人,晓得这是哥哥从中的帮衬,虽然许老三那边开价“五十块钱”
,但是也真是不算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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