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古希腊是魔法史上一个很辉煌的时代。”
教工休息室中,一场热烈的谈论正在进行着。
“不管是亚特兰蒂斯这个有史以来最为盛大的巫师聚居地,还是雅典学院这样的巫师学院,无不证明着这一点。”
弗利维说到。
沐恩也赞同的点点头:“那个时代很辉煌,不过我很好奇的是一点,亚特兰蒂斯究竟是不是一個巨大的安全屋,普通人们到底知不知道巫师的存在。”
说着,他轻轻喝了一口红茶,斯普劳特教授所提供的红茶,是他来到这儿后喝到最好的。
弗利维沉吟了一下,他坐得不比其他人矮,专属的椅子在半空有着一个突出来垫脚的地方。
他摇摇头道:“目前这个问题至今没有准确回答,存在两种主流论调。
我在几十年前曾和巴希达·巴沙特讨论过。
她认为那个时代的麻瓜们,是知道巫师存在的。
因为古希腊的神灵崇拜传统,所以那时候的巫师们并没有太藏着掖着。
而另一个说法,则是宾斯教授的说法。”
说着,弗利维指了指那个正在一旁长椅上休息的老幽灵。
“这种说法来自于柏拉图的《对话录》,在书中,柏拉图称亚特兰蒂斯为一个已经毁灭的城市。
从这里看,亚特兰蒂斯似乎在被柏拉图所记载后,才第一次被众人所知晓。
这也从侧面反应出来那时候的麻瓜们不知道亚特兰蒂斯,更遑论巫师了。”
“唔…是的,这是我的说法。”
一道有些干巴巴的幽幽声响起:“亚特兰蒂斯被洪水覆灭,沉入海底后,一部分人选择了另谋他出,建立雅典学院。
一些人则继续在亚特兰蒂斯中从事魔法工作。
唔,毕竟你知道的,巫师们不是很在意水下环境,只要一些魔法就可以做到。”
“那当年那场大洪水?”
“不知道,大海的洪流掩埋了亚特兰蒂斯,历史的洪流也掩埋了真相!”
宾斯教授摇摇头感叹。
沐恩看着宾斯教授对着斯普劳特教授接连摇头,顿时有些忍俊不禁,转过了话题。
又聊了好一会儿后,他们才结束了这次的下午茶谈话。
弗利维教授和沐恩非常合拍,他也是才知道弗利维教授以前居然还是个决斗大赛冠军。
不是那种自诩贵气的家族们的礼仪决斗,而是真正的决斗。
“说真的,琼斯。
明晚来喝酒,三把扫帚酒吧。
大家都在,对了,听说你住在尖叫棚屋。”
“当然可以,明晚几点。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
重生回到八零末,莫依依表示这一次谁都别想再欺负她。渣爹维护外人家暴母亲行,她就带着母亲远离极品一家。渣男贱女依然上蹿下跳行,那就再让他们死一死。至于那个曾经被她误会的他,这一次她会努力弥补。...
我叫陈平,祖上有钱有势。没人知道从爷爷那一辈起,我们家发家的秘诀就是靠着摸金倒斗得来的。不过九十年代初期,我爷和我爸摸了一次大墓,丢了一双手回来,那时候我们家开始洗白,并且勒令我这辈子不要在去碰这一行。于是,我在武功县开了一家专门倒腾古玩的寻龙古玩店,本以为安逸一辈子,却没想到,一枚摸金符的出现,让我重操旧业。而当我想再次金盆洗手,却惊骇的发现,我的一只脚已经踩进了这泥坑中,拔也拔不出来了...
叶芷萌当了五年替身,她藏起锋芒,装得温柔乖顺,极尽所能的满足厉行渊所有的需求,却不被珍惜。直到,厉行渊和财阀千金联姻的消息传来。乖顺替身不演了,光速甩了渣男,藏起孕肚跑路。五年后,她摇身一变,成了千亿财团的继承人,资本界人人追捧的投行之神。重逢时,找了五年,疯了五年的某人,扔掉了所有自尊和骄傲,卑微哀求乖乖,别不要我夜良辰各位书友要是觉得分手后,她藏起孕肚继承亿万家产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分手后,她藏起孕肚继承亿万家产...
唐欢欢意外穿越到兽人世界,一进森林就被某个男人敲晕扛回了部落,听说到了冬天会饿死冻死,听说到了夏天会渴死,听说夜晚会有猛兽和其他部落的袭击唐欢欢叉腰道又种了一地番薯,养活你不成问题了扛着...
下本预收文听说我是大佬背后的男人本文文案楼子晗生来是个傻子,魂魄不全,一分二,一半留在体内,痴痴傻傻,一半魂游天外,被个冰冷霸道,却又强大无比的男人拘在身边,悉肆心意教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