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理说,李大志才去世不到一年,冬雪就是想改嫁,也不能这么急。
否则,人家是会笑话的。
可是,她一个女人,带着三个那么小的孩子,实在是没法生活。
李惠贞思前想后,不为别的,就是光为了自己弟弟的孩子着想,也不能再去理会那些穷将究了。
她知道冬雪也同意了以后,便一直催促着两人把事儿给办了。
“冬雪,既然你也愿意,那就不要再拖拖拉拉的了。
赶紧把事儿给办了吧。”
冬雪看了看李惠贞,又看了看坐在椅子上的百顺。
今天,是李惠贞把百顺硬给拉来的。
“二姐,我,我想等大志一周年之后再……”
“行了冬雪,你有这个心,大志在天有灵也会瞑目的。
你就不要再去想那些穷讲究了。
和百顺好好过日子,再把大志的骨肉给拉扯成人,二姐也就不跟着你操心了。”
李惠贞抹了一把,眼角儿流出来的泪水。
看李惠贞说的如此真心实意的,冬雪也不再坚持了。
“二姐,我是这么想的。
就不要办什么酒席了,有时间,我们两就去领个证儿,我再把东西收拾收拾,往这儿一挪,就算妥事儿了。
从今以后,你就是我的二姐,冬雪的孩子就是我的孩子。
而且三个孩子已经够了,有儿也有女,我也不会再让冬雪帮我生孩子的。”
听了百顺的话,两个女人哭了很久,很久。
冬雪的春天又来了,她不知道命运对她,到底是算厚还是算薄。
不过,自己还是走过了低谷,现在,又攀到了另一个高峰。
无论怎样,能有像罗百顺那样一个,如此深受自己的男人,她觉得,人生虽然多舛,但也值了。
百顺在镇上新买了一些花花纸,要把屋里重新裱糊一下。
那样能增添一点喜气儿。
他还用这些年积攒下来的一些钱,给冬雪买了两身儿新衣服。
给三个孩子也一个人买了一套。
唯独自己没有买。
因为过年的时候,自己已经买了,也没舍得穿,所以这次就不买了。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