涂衔宇没有想到被自己丢掉的东西还能有重新见面的机会。
从小到大他被迫丢掉的东西太多了,多到从痛心变成了一种麻木,以至于他都快忘了发自内心地喜欢上一件东西时有多么快乐。
他害怕喜欢,但无法抗拒骨子里的多情基因。
只是和他那将多情用在男女关系上的父亲不同,他的多情表现在过分丰富的兴趣爱好上。
对艺术的热爱与追求,仿佛与生俱来,在天赋的加持下,他就更能从中体会到那种让他血脉偾张的快乐。
但绘画也好,摄影也好,音乐也好,在他父亲的眼里都是没用的消遣,纯属浪费时间。
“有这个精力还不如跟着师少爷做点别的!”
被撕毁的画作,被烧掉的照片,被砸烂的画架和相机……每一次杀死他的喜欢时,父亲总会用恨铁不成钢的语气重复一遍这句话。
从第一次年少时无法接受的痛哭流涕,到后来长大彻底死心后的面不改色。
从外力强制性地毁灭,到被发现后他主动地扼杀。
短短几年的时间,他已经再也无法调用自己的“多情”
去挖掘最纯粹的快乐了。
既然注定一切喜欢都将以最决绝的方式死在他手里,那么从一开始就拒绝去喜欢多好?
不去体会那种快乐,也就不会为亲手杀死它而感到心痛如绞。
而此刻,被他抛弃的琴,又一次沉默地出现在了他面前。
于是那些自它而起的快乐,仿佛电影放映般无比清晰地重现在他脑海,连带着彼时拉动琴弦带来的愉快战栗一起,重新回到了他的身体。
可这份快乐,一旦伸手触碰,就会变成割伤他双手的利刃。
“谁告诉你这是我的琴?”
他指尖轻颤着,语气却演得从容,“我对乐器可是一窍不通。”
“这把琴是特别定制的,”
沉汨垂首,轻轻抚摸着琴弦,“这么珍贵的琴,应该有个珍惜它的主人。
不管是因为什么原因被遗弃在那里,它一定,很想回到主人身边才对。”
她抬头看他,“我不知道你为什么要找到我说这些莫名其妙的话,但如果真的连死都不怕,那又何必去克制对它的喜欢?”
“在这里你是自由的、安全的、不被逼迫的,你可以做一切你想做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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