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把我的艺术当成自己的衣服,好孩子,你会喜欢它们的。”
他们只是抚养人
夏信:“那可不一定。”
剪刀叔叔:“噢,我不喜欢叛逆的孩子。”
他用剪刀轻轻地点了点夏信的鼻尖,用很愉悦的口吻说:“我会好好调教你的,自从你越长越大,变得越来越好看,我就梦想着有这一天,你属于我。”
夏信说:“嗯,我打跑过很多不长眼的家伙,有很多是受你使唤的。”
剪刀叔叔很惊讶:“但你从来没有来跟我对峙过。”
“没有好处的事,何必去做,反正你使唤的那些人都对我做不了什么实际的事情。”
夏信声音很低,“而且门罗夫妇哪有本事跟你作对。”
怂是门罗夫妇的生活态度,在这种地方,这种态度很正确。
“你是个聪明的孩子。”
剪刀叔叔的愉悦变得更加浓厚,“我喜欢聪明又美丽的孩子。”
他盯着衣服下面的身躯,夏信平时看起来似乎不算健壮,他发现那不过是穿不合身衣服产生的假相。
实际上这孩子绝对没有疏忽自己的身体。
剪刀叔叔情不自禁屏住呼吸,一只手覆上夏信的胸膛,温热的触感让他长长地出了一口气。
夏信莫名其妙地看着剪刀叔叔这一连串反映,对这种变态的享受实在不能理解。
手术刀碰到夏信的皮肤,夏信不禁倒吸一口冷气。
剪刀叔叔用手术刀在夏信的胸膛和腹部扎出了几个口子,他说那是标点,接下来是他最喜欢的事情,就是用剪刀从标点1执行剪开程序到标点2,然后是标点3到标点4。
他的脑中已经画好了一副以几何图形为主基调的先锋派画作!
他最喜欢的剪刀是画笔,而他最爱的身躯是画布!
“唔,为什么不把我的衣服脱掉?”
夏信疼得发出嘶声,“我的衣服被弄脏了。”
血都流到衣服上了。
“忍着点吧,亲爱的。”
剪刀叔叔笑眯眯地说,“我不喜欢你这身衣裳,但怎么说也是你的衣裳,等它浸润了你的精华,我要把它收进我的宝库。”
夏信忖思这个精华应该单纯是指自己的血,而不是别的什么。
“啊,呃啊……”
夏信觉得要是完整忍受剪刀叔叔的“画作”
,自己一定会疯掉。
剪刀叔叔着迷地说:“多么完美无瑕的身躯。”
夏信说:“呃,其实我腰侧有一块伤疤。”
剪刀叔叔叫道:“什么?在哪!”
夏信:“生活在这种地方,没人能真正地保持身体什么痕迹都没有。”
剪刀叔叔:“快说,在哪!”
夏信的右手在绑带下努力动了动:“右边腰侧。”
剪刀叔叔连忙凑过去查看:“该死的,门罗夫妇完全没提过这点……”
砰!
剪刀叔叔脑袋开花,倒了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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