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已经很多很多很多年没有见面了,其间连一封信也无。
前些年偶尔会在报纸上惊鸿一瞥,看到他的消息。
随着他年事渐高,淡出事业,这样的一瞥也越来越少。
但是,她知道他们并非“渐行渐远渐无书”
,他在,她也在。
这一日,她到得早了些。
好吧,不是一些,是很多——约了晚餐,但她午后就到了。
坐在巨大的落地窗前,看海水蓝成神话,海面上的白帆亮到耀眼。
海湾大桥横亘蜿蜒,你可以尽情想象有人归心似箭,跨海而来。
她要了一杯茶,安静地等待。
她似乎能够清晰地感觉到时间一分一秒地流过,每一秒,我离你就更近了一点。
是的,小凤仙之所以要早到,就是为了安静地享受这样的时光:触手可及的期待,在空气里随时间酝酿,仿佛好酒,让人沉醉。
她的邀约是以信件的形式递到他手上的。
提前四周发出,用了修长的白色信封和淡金信纸,花体字,莎士比亚时代的古英语,红色蜡封。
这封信夹在无数寄给他的打印版商业信函中,脱俗得让人眼角一跳。
以至于他的管家用了一只银盘将它单独放置——旁边还有一支刚剪下的玫瑰。
不得不说,这位来自英伦的管家先生专业素养十分过硬;也不得不说,这封信的情书气质十分明显。
他看到它的时候,震惊了足足一分钟。
在这一分钟里,充分领略了久久久久久久违了的“怦然心动”
的感受。
仿佛回到青涩的少年时光。
那熟悉又陌生的笔迹扭成花儿,理直气壮地将多年心事郑重推至眼前,让他意识到,呵,即使他已经如此高龄,她依旧可以令他心潮澎湃。
即使还没拆开来看内容都一样。
这个瞬间,他甚至想,哪怕他已经入土,收到这样一封信,也要克服一切困难爬出去看她一眼吧。
他竟然要吸气再吸气之后,才能保持一双稳定的手,用拆信刀将信封拆开。
待得读到那写作十四行的约会邀请时,他又要吸气再吸气才能保持心跳频率。
真是万分庆幸这些年良好的作息和运动习惯。
如此荣幸着实需要一颗健康强壮的心脏才能负担。
从他所住的费城到旧金山有五个多小时的空中距离,他差不多要跨越整个本土去赴这场约会。
他决定提前三天抵达,住到hyatt去从容等待。
当他们终于重逢时……当我们终于重逢时,该说点什么呢?afterlongyears,howshouldigreettheewithsilenceandtears……不,不会,当我们重逢,我将回你以微笑以愉悦。
就仿佛从未阔别。
事实上,也的确从未阔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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