瞧他说的,彷佛自己已是年薪百万、红得发紫的大歌星。
他没好气地白了阿望一眼,把剩馀的红茶喝光,「原来你所谓的头排只有三个位置?我跟由由、阿雪三个天天听你的洗澡演唱会听到快疯了,由由跟我抱怨耳塞的功能太差,根本挡不住藩大少你的大嗓门。
第一排门票?可以先省省了。
」
听他这般一亏,藩望竟是跨张地浑身哆嗦一下,如遭电击。
『你瞪我?我就喜欢你瞪我,咱家的美术系高材生的眼神太有魄力了』
他眼含笑意,懒理藩望,把包包跟美术素材都收拾好後率先走出茶馆。
藩望看他走得这般爽快,下意识去找帐单。
他让阿望别找了、早结帐了,恋人这才把吉他盒甩到背上,几个大步追上他的脚步。
他一推开挂著铃铛的玻璃门,手上那卷美工纸跟有的没的就被接过去。
「不用,你还背著吉他,我自己拿。
」
藩望没说什麽,自然地把大包小包一手拿著,空出手去牵他的手。
他也不挣扎抵抗,就这样被恋人虚牵他的手,带他过马路。
他长得不矮,但阿望比他还要高,虽然脸蛋没有阿雪好看却是天生的衣架子。
他最喜欢阿望的手,因为一直苦练吉他而有硬茧、骨节粗大分明,或许有些粗糙却又大又暖,轻易能把他的手裹住。
一定因为这样所以才不抗拒在学校附近牵手。
想来,即使是他们交往之前,阿望总是想牵就牵,毫不犹豫,好像怕他会迷路、好像怕一个看走眼会把他搞丢似的。
他觉得恋人这一点很神奇。
那时候他俩光明正大、无事不可对人言,阿望也牵一下就松手了,便不太在意,只觉得这室友特爱跟别人亲腻。
交往後他反而怕会被同学目睹,对阿望跟乐团的名声做成坏影响,总不给牵。
夜幕开始低垂,人们行色匆匆,一批又一批人潮来了又去,都没留意身边事物,他让阿望牵他走到安全岛。
他瞄了阿望的侧脸一角,确定他正心情愉悦地勾起嘴角,彷佛占了什麽便宜。
於是他的眼角也渲染上笑意。
阿望是这麽一个喧噪著存在感的人,但他们的恋情却无比安静,分贝低到快要听不见。
此刻,他站在吵闹的安全岛,仰视恋人被红绿灯的光块与阴影切割的侧脸。
若要他现在说出十项喜欢阿望的理由,他绝对轻易胜任、如数家珍。
他几乎要被不著边际的想法逗乐了,脑海偏偏冒出陆二少的脸,说著皙哥已厌恶了家家酒。
食指在恋人的手背划动一下,听到自己问,「其实你喜欢我什麽?」
恋人注视著他的嘴型,却像被绿灯喧闹的提示音夺去听觉,表情有点困惑。
阿望低头贴近他。
此时,身边的人已动身走向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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