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祝鸢!
!
!
你在想什么?!
咱们时间不多了。”
周光耀气急败坏,之前他在竹林里就看得分明,祝鸢不知道是找了什么借口脱身,等祝鸢跑到他跟前了,周光耀才明白她是想跑。
可她想跑,沈肆之会放手吗?
那个男人站在原地,目光却一直紧随她不放,祝鸢就算是要跑到天涯海角,都不可能躲得了沈肆之。
谁不想要荣华富贵,成为人上人??周光耀自己都想要得快疯了,现在沈肆之的名头越来越响,甚至有人说他有钱到已经买下来一整个村子的地皮,他怎能不眼红?
就像白绾绾说,沈肆之能做到的,他也一定能做到,沈肆之在竞标地皮,那他就去争!
“我想要一份沈肆之的竞标文书,祝鸢,你帮我搞一份出来,买卖房子的利润是很大的,只要我拿下那块地皮,我一定会给你更多的好处的。”
“你不是要跑吗?不是要摆脱沈肆之?我有认识的学法律的朋友,到时候能拜托他来帮忙打离婚官司,沈肆之再有手段,到了法庭上我保管他是连屁都不敢放一个的。”
时间一点点过去,周光耀越焦急,说不害怕沈肆之是不可能的,毕竟沈肆之一脚就能让他有腾空起飞的感觉撞到墙上,脚力之大能让他撞断肋骨。
周光耀害怕极了,和祝鸢说话的声音隐约有些焦躁和不耐烦,他清隽外表下的戾气越藏不住了,男人额头青筋暴起,面容逐渐扭曲。
“祝鸢,你是在做好事,你想想,沈肆之一个混混,他建的房子有几个人敢住敢买?谁会相信混混能建出好房子来呢?”
祝鸢忍不住想开口反驳,可她看着周光耀越癫狂模样,连声音都变得嘶哑……祝鸢怂了,她慌得不得了,好不容易从恶狼身边跑掉,谁知道转头又能撞见这么一个疯子?
尤其她肚子里还揣着闺女,祝鸢干脆搭耸着耳朵不断点头,连声附和。
只是虽说她蠢笨,可她又不是傻子。
祝鸢低头看着皮凉鞋,柔软的牛皮质地穿着很舒服,深色显得她足趾更加的圆润粉白、模样可爱,这双凉皮鞋是沈肆之买的,他总有些特殊怪癖,最喜欢帮她穿衣服、穿鞋。
所以她怕沈肆之,却也知道,沈肆之是真心对她好,最重要的,她怀的是沈肆之的孩子,就算沈肆之不怎么喜欢小闺女,可他总得分一部分钱给小闺女。
所以祝鸢自然是希望沈肆之挣得钱越多越好。
“咱们说好了,你帮我拿一份沈肆之的竞标文件,复印一份就行,我为你找最好的律师打离婚官司。”
周光耀瞄到一眼熟悉身影,他再顾不得祝鸢,将文件卷吧卷吧收起来,扭身跑得比兔子还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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