冲天香阵透长阳,满城尽是黄金甲。”
徐牧眉头一皱,有些想不通,这件事情常四郎如何会知道。
范谷汪云两个,估计也不会那么快就把他卖了。
“别猜了,我有人的。”
常四郎有些慵懒地靠在红木椅上。
“不瞒小东家,昨夜的文祭诗会,至少有八个老爷请我,我都懒得去。”
“为何?”
常四郎笑得更欢,“我与那帮傻子玩什么,作几首诗,又不能当饭来吃。
而且我的性子,也不喜欢捧臭脚。”
“看来常公子不喜欢诗文。”
“你又错了,我很喜欢。”
常四郎眯起眼睛,“大纪兴武十五年,我是登殿的状元郎。”
这一句,轮到徐牧发懵。
“当时,那位宰辅让我在殿上作诗,颂扬他的功绩。”
常四郎脸上露出嗤笑,“我半天没声响,最后憋了一个屁,满朝的文武都吓坏。
要不是我老子后面送了十万两,我估摸着就脑袋搬家了。”
“这等事情,你为何与我说?你也知,我不过是汤江城的一个小东家。”
“与生意无关。
我很单纯地喜欢那句,满城尽是黄金甲。
许久了,偌大的内城二十三郡,没人敢写这等东西。”
徐牧沉着脸色,这要是再尬聊下去,估计都要密谋叛变起义了。
这常四郎,路子真他娘的野。
“得了,知道你不容易,带着庄人二千里奔赴内城。”
常四郎伸了个懒腰,“你自个出去,记得把银子交给福伯。”
“嘿嘿,常记粮行,概不赊账。”
徐牧点头起身,还没走出几步,在后头,又响起了常四郎的声音。
“小东家啊,哪天要是被四大户逼得走投无路。
你来常家镇找我,我给你一口饭吃。”
“当然,这口饭要凭本事,一个吃不好,可要掉脑袋。”
徐牧顿了顿脚步,只觉得这位常家镇的少爷,越发的古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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