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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三章 常家镇(第3页)

冲天香阵透长阳,满城尽是黄金甲。”

徐牧眉头一皱,有些想不通,这件事情常四郎如何会知道。

范谷汪云两个,估计也不会那么快就把他卖了。

“别猜了,我有人的。”

常四郎有些慵懒地靠在红木椅上。

“不瞒小东家,昨夜的文祭诗会,至少有八个老爷请我,我都懒得去。”

“为何?”

常四郎笑得更欢,“我与那帮傻子玩什么,作几首诗,又不能当饭来吃。

而且我的性子,也不喜欢捧臭脚。”

“看来常公子不喜欢诗文。”

“你又错了,我很喜欢。”

常四郎眯起眼睛,“大纪兴武十五年,我是登殿的状元郎。”

这一句,轮到徐牧发懵。

“当时,那位宰辅让我在殿上作诗,颂扬他的功绩。”

常四郎脸上露出嗤笑,“我半天没声响,最后憋了一个屁,满朝的文武都吓坏。

要不是我老子后面送了十万两,我估摸着就脑袋搬家了。”

“这等事情,你为何与我说?你也知,我不过是汤江城的一个小东家。”

“与生意无关。

我很单纯地喜欢那句,满城尽是黄金甲。

许久了,偌大的内城二十三郡,没人敢写这等东西。”

徐牧沉着脸色,这要是再尬聊下去,估计都要密谋叛变起义了。

这常四郎,路子真他娘的野。

“得了,知道你不容易,带着庄人二千里奔赴内城。”

常四郎伸了个懒腰,“你自个出去,记得把银子交给福伯。”

“嘿嘿,常记粮行,概不赊账。”

徐牧点头起身,还没走出几步,在后头,又响起了常四郎的声音。

“小东家啊,哪天要是被四大户逼得走投无路。

你来常家镇找我,我给你一口饭吃。”

“当然,这口饭要凭本事,一个吃不好,可要掉脑袋。”

徐牧顿了顿脚步,只觉得这位常家镇的少爷,越发的古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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