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将军前方就快到了!”
说话之人为老将王胜的嫡系部下,出身平民百姓,跟随他近二十年,血战无数忠心不二,完全靠着自己的军功一点一点往上爬,可以称上老于战阵的宿将,精通各种行伍军情,各种经验都极其丰富,虽然几十年间没有出乎意料的壮举,但是接受命令从没出现过差错,他对这名老部下十分放心。
不多时,前面出现了一座小山谷。
原来是长久沙漠化后被黄沙所掩盖,极窄的入口,只是沙丘间一条小缝隙,就好像沙丘被刀切开,从外面看就好像随处可见的沙丘一般,进入里面同样是一段极窄的路,弯弯曲曲的极易迷路。
在其中约走了一里许后,眼前豁然开朗,前面出现了一片数里方圆的低地,甚至还有一片长势不算太好的草地,外谷口全属天然,内谷口增设了一些防御工事,看起来这就是他报告过了那个地方了。
经过这么多天的行军,所部将士都已有些精疲力尽,看到这里有休息宿营地不禁欢呼雀跃起来。
“将军,请饮水!”
斥候提来一大桶清澈冰凉的井水来。
“本将当以身作则!让儿郎们饮用后,本将再饮也可!去吧,除了戒备之外,其余人去饮水休整。
“将军,这里已经接近碎叶草场的南部边缘地带,现在正是那些北蛮人定居放马时节,从这里再往西北方向走一天一夜,就能进入碎叶草场中心地带,那里是叶卡河和恒斯河的交接地,土地肥沃,肯定会聚集大量的蛮族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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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就休整一天,信给主力大军,让他们开始动起来。
我部儿郎就负责杀光那些蛮族人的牛羊,摧毁他们的后方就行!去吧!”
“诺,将军!”
翌日,休整完备的三千虎狼儿精神焕,一扫之前行军时的风尘。
随着军令的下达,一批骑兵以正常行军度徐徐开去。
随着大军前进,路上的草也开始变得稀稀落落了起来,开始变得有了生机。
路上不时留有血迹斑斑,却不见敌人尸体。
想来是前锋杀掉路上碰到的牧民,为了以防行踪暴露,就将他们的尸体掩埋了,而血迹就让草原上的风沙掩埋掉吧!
儿郎们知道快到杀人的地方了,沸腾的血液让他们开始亢奋起来,他以前也有过这样的时刻,自然都明白儿郎们在想什么。
再跑一个时辰,地面上的尸体数量开始变得多了起来,路边横七竖八的到处都是尸体,有些是牧民装扮,有些是身穿皮甲的士兵装束,都是被前锋所杀,杀了人后就随手丢弃在路边,连收拾都没那功夫,后续部队的马蹄随意踩踏而过,很快就再也辨不出人形。
这片土地上狼群很多,他们自然会被狼群吃掉,就算被蛮种知道他们来了,现在已经来不及了,老夫的刀离他们的头颅已经很近了。
草原上的太阳总是那么容易落下。
入夜之后,队伍也不停靠,也不沿着平原较平坦处继续走,反而进入一座山坡后面,前面前锋已经传来报告,前方三里处有一个几百人的小部落在前面宿营,他们没有现我们而是在载歌载舞,隐隐约约像是为了部族兴旺而向祖先祈福着。
“让儿郎们稍作休整,今晚三更便起,准备袭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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