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霆煜抬眸,看着女孩探究的眼神,他有些尴尬,迅速掩饰住了,说道:“这个!”
慕初夏一看他指的是柜台里的一只手镯,确实很漂亮,她刚过来其实一眼就看中了。
“不要不要!
那个太细了,我要粗的!”
慕初夏摇头。
霍霆煜掩唇咳嗽两声,慕初夏关心问:“霍先生,您怎么了?”
店员也急忙送来了水,“先生是不是喉咙不舒服?喝点水吧!”
“没事!”
霍霆煜可不会告诉慕初夏,他刚刚想歪了。
“女士皮肤好,人漂亮,戴什么都好看!”
店员恭维道。
慕初夏最后选了最粗的那只金镯子,心满意足地戴在手上。
“女士,我们的金项链和戒指都是新款,设计也很独特,要看一下吗?”
店员推销。
慕初夏摆摆手,“不看了!”
霍霆煜结了账,一扭头,就看见慕初夏在晃手。
“你手怎么了?”
他问。
慕初夏眨巴眨巴眼睛,“我手没事啊!”
“那你晃什么?”
慕初夏抬起手,笑眯眯说道:“我就是感受感受,这么一大块金子戴手上,沉甸甸的,特有安全感!”
霍霆煜垂眸看着慕初夏抬起的手,他不得不承认,慕初夏皮肤白,戴金子确实挺好看的,就是镯子太粗,显得她手腕更细了。
“是不是特有暴发户的气质!”
慕初夏喜滋滋的。
霍霆煜:“怎么现在改口味了?从前不是说只喜欢钻石?”
“霍先生还记得呢!”
慕初夏抬眸,眼神中仿佛闪过什么,随即她笑道:“不过,霍先生也说是从前,那时候太年轻,很多事不懂,被广告词骗了,什么钻石恒久远,哈!
人总是会变的!
我早就不喜欢钻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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