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月十八,光明媚。
一向极少出入御史台,引了少看热闹官吏。
两案并审名头,着实引了少官吏,何况天子亲至!
一名名官吏脸绽放得如同盛开菊花,努力踮着脚尖,奢望天子目光能多在自己身上流连一息。
此,他们惜付出任何代价,哪怕龙也能商量。
说实话,对于马周审理诋毁案,真太多兴趣。
也就低级官员觉得蹊跷,对许多五品以上官员说都秘密。
甚至,就连焦堂本都心知肚明。
就了一个京县令位置而,独孤氏子弟独孤安徘勾结了十余下层官吏,散布焦堂与女囚苟且流言。
但,因散播流言、被马周送进了大理狱官吏多达百余!
里头,天生长舌辈,明知晓焦堂无辜也介意踩上两脚恶徒——哪怕焦堂存在影响他们任何利益。
本恶,在里体现得淋漓尽致。
问题只一个,焦堂犯了懒,从去过县狱!
“律十九条:犯、盗、掠及受钱财而枉法,断徒刑以上。”
马周一拍惊堂木,说起了律令。
条律令,柯斜听了都牙痛。
谋了利益而枉法办案,罪责并重。
呵呵,大约就想当官缘故了。
“律十三条:诬告反坐。
免所居官者,徒刑一年。”
一条“徒刑一年”
叠加在律十九条上。
此外,告主官管辖范围内奴婢,加杖九十。
“陛下慈旨,本案所犯,三代内得官吏。”
一条,立刻让破防了。
判了罪责再度当官,虽然多,&xeoo。
但一道慈旨,则断了他们路。
三代得翻身,一房几乎就废了呀!
百余犯被判徒年、三年,唯主谋独孤安徘加了刑,判流千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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