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辆廉价马车辚辚地行驶在皇家的鹅卵石公路上。
与boxxy前一看到的华丽镀金的公共马车不同,这一辆是一辆简单的没有油漆的马车,里面的东西被一块拉伸的帆布覆盖着作为遮阳篷。
它被两只四足动物拖着,看起来像超大的绿毛食蚁兽。
它们和驴子一样大,拖驴的能力也丝毫不逊色。
这些主要生活在地下的生物被称为石灰兽,主要被矮人和地精用作驮兽。
赶着这辆旧马车的是一个侏儒——一个相对年轻的人,棕色的胡子只有大约10厘米长。
他有一头浓密的头发和一双而窄的眼睛,这使别人怀疑他是否能看穿又粗又圆的鼻子。
他的身材整体上只能用“有点胖”
来形容,如果有人恭维他的话,或者用“长着四肢的球”
来形容。
他懒洋洋地转过头,对着马车里面喊。
“我们快到靴沟了,伙计!”
“谢谢你,傻瓜。”
里面那个姜黄色头发的精灵伙子回答。
“哦,看在上帝的份上——是莫农!”
矮人坚持。
“应该怪你父母取了这么蠢的名字。”
坐在精灵旁边的钢铁傀儡指出。
“是的,我知道。
我在考虑换个地方,但我想不出什么好办法。”
“莫朗呢?”
乔装打扮的博克西建议道。
“它”
。
“来吧,孩子,用不着那样!”
你就这么跟好心载你一程的人话吗?”
这正是它适合的原因,Fizzy想。
什么样的白痴会盲目地搭这样的便车!尤其是考虑到其中一个是有知觉的傀儡!那个男人甚至不问她的情况,只是:“上车吧!”
带着愚蠢的微笑。
既然大家都不愿意问她为什么她还要那么努力地练习她的封面故事!
当然,从这车里的东西来看,这个侏儒不是屋里最锋利的工具。
他的行李毫无道理地乱扔一地。
一箱箱的食物、一桶桶的麦芽酒、几捆木柴和其他无用的肉袋配件都随着路上最的颠簸而嘎嘎作响。
这家伙至少应该把他们绑起来这样他们就不会吵吵闹闹了。
不过,这位前地精并不确定他们当初为什么要搭车。
如果这是关于从A点到b点,那么他们可以很容易地继续步校她发誓他们走得比那些该死的石灰石还快。
但是博克西它想坐马车,这意味着他们正在坐那辆愚蠢的马车。
实际的原因很简单。
虽然这可以被称为“社交练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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