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在北美当神父,神灵竟是我自己正文卷第14章即将成为第一个信的詹姆斯阿美丽卡的签证,特别是旅游签证,是有时限的。
有长有短,旅游签和商务签又不一样。
反正,不管是什么签,都要看人家批你在这里的停留时间。
而陈远的停留时间是一个月,现在已经过去了好些天了,从休斯顿一直往这个方向边玩边走。
耗费了些时间,到达了彩虹镇,完成了交易,又碰上了这档事儿。
半个多月过去了。
现在说停留,说供奉香火。
怎么说呢,难以实现。
“瑞恩,这其实并不是什么难办的事儿!
如果你拥有了一座在镇上登记过的教堂,并且,在教堂里担任一名神父。
约翰,可以帮你留下来。
前提是,你需要帮助约翰,从死神手里把爱丽莎救回来。”
狡黠的表情,不应该出现在这一個满脸花白胡子老头眼睛里,但确实出现了。
詹姆斯在读书时,了解过神学方面的知识,神灵是贪婪的,特别是对于信仰方面。
历史上无数十字军征战,除了去掠夺财富以外,更多的去撒播信仰。
所以信仰对神灵来说似乎很重要。
对于别的神灵。
詹姆斯不敢肯定他们是否存在,但是眼前瑞恩神父所供奉的神灵,却是确确实实有神力可供借用,并且驱逐恶魔,救治民众。
这就够了。
至于说,现在是科学社会,有位牛人曾经问过一个问题,上帝有几个师?
詹姆斯不知道上帝有几个师,但是他年少时也曾经举过枪,对着那被魔鬼附身的人扣下过扳机。
但是步枪和手榴弹,却对那被魔鬼附身之前,明明只是一个普通人的身体没有造成任何的致命损伤。
就像约翰的女儿艾莉莎,普通人完全吃不进去这么多东西,但是她可以。
甚至他还知道,如果不是眼前的瑞恩神父出现了,爱丽莎彻底被魔鬼附身之后,会吃进去很多很多东西,完全超过一个人该有的重量。
这也不是科学能解释的。
所以他们确确实实需要一个神父,一个真正能驱逐魔鬼的神父。
不要问他们为什么宁愿几年或者十几年出现一个魔鬼,祸害未知的下一名受害者,也不愿意搬离镇子去另谋生路。
();() 因为他们是农民,离开了农场,离开了土地,他们一无所有。
可是留在彩虹镇,下一个受害的未必就是自己,镇子上有一两千人,怕什么?
但其实,头顶上悬着一把随时有可能落下来的剑,这种窒息感是旁人难以想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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