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诶好可爱的小狗”
斑驳树荫下,穿着浅蓝色连衣裙的女生笑容灿烂,左手拢着头,右手在一条小黄狗面前晃来晃去。
而小狗也很配合,抬起前爪不停起跳,用脑袋去撞女生的手心,黑溜溜的眼睛里写满了谄媚。
“黄毛!”
三秒后,一个男生从不远处跑过来,捡起起地上的狗绳,苦笑着道歉道:“不好意思啊,没有吓到你吧。”
“不会啦。”
女生蹲下身揉了揉狗头:“它叫黄毛吗?好怪的名字。”
“它这么黄,我觉得挺形象的。”
男生看了一眼正在狂蹭女生小腿的爱犬,撇撇嘴:“黄毛,走,回家了。”
“”
黄毛无动于衷,继续一脸享受的任由异性抚摸,甚至还舔了舔女生露在绑带凉鞋外的小巧脚趾。
女生下意识的往后缩了一下,从其微微变红的脸颊来看,应该是第一次被舔脚。
可恶啊!
被这畜生抢先了!
男生狠狠一拽狗绳,摆出主人的威严怒斥:“这是你能舔的吗?回家!”
“汪”
小狗可怜兮兮的叫唤一声,随即被拽进公寓入户大厅,隔着玻璃门向女生投去一个“狗狗我舍不得你”
的目光。
女生稍加犹豫,突然脚步轻快的跟上来,很快就跟男生并肩站在了电梯门外。
“咦,你也住这栋楼吗?”
男生转过头。
“嗯,十三楼。”
女生的声音很好听,主动伸出右手:“秦宛晴宛然的宛,晴天的晴。”
“我住十五楼。”
男生笑着跟女生握了握手:“晨,很高兴认识你。”
第一次搭讪!
成功!
十分钟后,晨躺在单人沙里,双手垫在脑后,笑容满面的盯着天花板上一只正在缓缓爬行的小蜘蛛。
他已经偷偷关注秦宛晴好几天了。
后者大约是一周前搬来的,之前遛黄毛的时候远远看见过几次,确定了对方会在每天中午出门散步,且跟自己住在一栋楼里。
更关键的是应该没有男朋友最起码没有同居男友。
实话实说,秦宛晴不算是绝顶漂亮的类型,更像是每个人都会有的、藏在记忆深处的那个白裙飘飘、笑容甜甜,会站在夏天的樱花树下等你的女同学。
未必是特定的某一个人,也可以是一种概括性的“青春期幻想”
。
虽然即将毕业,眼下正在某广告公司实习的晨无疑已经不在“青春期”
的范畴之列,可“幻想”
这东西还是有的。
只是跟整天幻想着傍富婆的好友王天宇不同,他宁可多奋斗几年也不想委屈了自己的眼睛和小兄弟。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胭脂没有穿越前的人生目标只有一个活下去 胭脂穿越后的人生目标活下去,做个有钱的小寡妇 贤王爷在没有遇到胭脂之前的人生目标只有一个活下去 贤王爷在遇到胭脂后的人生目标活下去,赖...
游玩时坠崖的肖鉴,意外穿越到地球的平行世界,成为一个名为萧剑的大一新生。两世为人,仍旧不改低情商的人设,却收获了无比珍贵的爱情,友情,亲情。...
叶笙歌是叶家好不容易找回的真千金,哥哥们却对她处处责怪辱骂,将假千金叶珊珊宠上天。叶笙歌果断不伺候了,和叶家断绝关系。离家当天,叶笙歌与豪门大佬傅予深闪婚领证。对假千金处处忍让?对哥哥们卑躬屈膝?这次绝对不会!当马甲一个个掉落,叶家人逐渐看清了叶珊珊的真面目,悔不当初,跪在雨中痛哭流涕求原谅。叶笙歌被男人抱在怀里,温柔宠溺,老婆,该生宝宝了。...
体育大学教授穿越到了1929年,成了一个逃难来沪的十五岁少年。在这个时代,100米跑11秒就能拿到世界冠军跳高还没有发明背越式技术乒乓球还没有弧圈球篮球运动员还不会跳投足球是五个前锋。也是在这个时代,...
她曾经历了长平之战,鉴证了数十万人的坑杀。她曾率领大秦铁骑,与六国逐鹿天下。她见过天下三分,山河破碎。也听过那袅袅的隆中琴音。贞观盛世她曾一醉今朝,那千古女帝又是如何芳华?她鲜衣怒马过,也曾羽扇纶巾。做过田舍农,也为过教书生。却没人知道,这么一个人,活了两千年。嘛,比较轻松悠哉的历史文吧,因为个人原因可能并不能做到完全符合历史,经得起考证。但我会尽力查全资料来写的。第一次写这种文章,我还是希望写的有趣一些,哈哈。最后,变身慎入哈。...
修仙界玄门大佬元小姝,渡劫不成,灵魂重生在现代家境不好的女孩身上,她利用精通的玄门五术,算命赚钱,治病救人,炼制无数奇药造福百姓,也把赫赫有名的名门大少给征服,和忠犬大少甜甜蜜蜜,生下几个可爱至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