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博,把这份文案再重新拟一份给我。”
望着桌子上那叠厚厚的文件,高博缓缓吐出一口气,样子今天晚上又要加班到深夜了。
刚来华申的时候就听人说过,总boss不好侍候,而且沈家的人都不好惹,尤其是沈敬谦。
表面上上去是个谦谦君子,骨子里就是个黑社会。
华申能从一个小公司做成国内属一属二的上市企业,绝对不是靠正经道路就能支撑起来的。
当然,这里面也有他弟弟沈敬言的一些功劳,但无疑,沈敬谦居功至伟。
高博本来很庆幸自己能在华申应聘成功,而且作为总boss沈敬谦的助理,走出去倍儿有面子。
当然,在进公司的前半年,他都是这么认为的。
但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沈敬谦他的眼神越来越奇怪。
他一直觉得沈敬谦是个喜怒不行于色,哀乐不表于行的人。
但在他面前,沈敬谦好像越来越容易发脾气。
最近更是越发的变本加利,只要稍不如意,就会给他增加一大堆的工作。
每天加班的时间不低于五小时,再这样下去他一定会崩溃的。
如果不是在薪水和加班费都颇为可观的份上,他绝对不会再任由他压榨下去。
“哟,高博,又加班啊”
隔壁的小梁拍拍他的肩膀“走了啊”
“嗯,好,拜拜。”
高博挥手和同事告别,眼着整个办公室里只剩下自己,他起身又给自己冲了一杯速溶咖啡。
晚上九点,最后一位加班的同事也走了,高博已经给他的速溶咖啡补了三次水。
一边念叨着明天记得买咖啡,一边重新坐回去工作。
眼工作马上就要结束,结果唯一还亮着灯的总裁办公室的门又被推开。
到沈敬谦手上的文件后,高博有点绝望了。
沈敬谦将资料放到高博的面前,拍了拍他的肩膀“辛苦了高博,这些处理完了你就可以下班了。”
高博张了张嘴,还是老老实实的点头“是,沈总。”
沈敬谦了他的表情,问道“怎么累了”
高博脸色红了红,还是老老实实的点头“有点儿。”
立即又说道“不过沈总,我会努力做完的。”
开玩笑,加上加班费月薪差不多八千块了,对于一个从大山里出来的孩子来说,的确很可观。
“累了的话就休息一会儿,进来喝杯咖啡,陪我聊聊。”
高博本来打算拒绝,揉了揉已经带血丝的眼睛后,还是木然的点了点头。
高博一直是个老实巴交的孩子,父亲过世早,母亲一个人含辛茹苦把他拉扯大。
每个月的工资除却生活费和房租,全部存了起来。
他打算再在大城市里打几年工就买套房子,把母亲接过来享享轻福。
不过,计划永远赶不上变化。
沈敬谦不像沈敬言,他永远西装革履一丝不苟。
对于高博来说,这样的人就像天生贵族,永远都不可能和自己有任何交集。
在他心目中,他与沈敬谦的关系根深蒂固,就是单纯的雇佣与被雇佣。
高博跟随沈敬谦来到办公室,这间办公室除了沈敬谦,他来的次数最多。
甚至连沈敬言都不允许随便出入,直到沈敬言接替华申后,才获得这间办公室的所有权。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
重生回到八零末,莫依依表示这一次谁都别想再欺负她。渣爹维护外人家暴母亲行,她就带着母亲远离极品一家。渣男贱女依然上蹿下跳行,那就再让他们死一死。至于那个曾经被她误会的他,这一次她会努力弥补。...
我叫陈平,祖上有钱有势。没人知道从爷爷那一辈起,我们家发家的秘诀就是靠着摸金倒斗得来的。不过九十年代初期,我爷和我爸摸了一次大墓,丢了一双手回来,那时候我们家开始洗白,并且勒令我这辈子不要在去碰这一行。于是,我在武功县开了一家专门倒腾古玩的寻龙古玩店,本以为安逸一辈子,却没想到,一枚摸金符的出现,让我重操旧业。而当我想再次金盆洗手,却惊骇的发现,我的一只脚已经踩进了这泥坑中,拔也拔不出来了...
叶芷萌当了五年替身,她藏起锋芒,装得温柔乖顺,极尽所能的满足厉行渊所有的需求,却不被珍惜。直到,厉行渊和财阀千金联姻的消息传来。乖顺替身不演了,光速甩了渣男,藏起孕肚跑路。五年后,她摇身一变,成了千亿财团的继承人,资本界人人追捧的投行之神。重逢时,找了五年,疯了五年的某人,扔掉了所有自尊和骄傲,卑微哀求乖乖,别不要我夜良辰各位书友要是觉得分手后,她藏起孕肚继承亿万家产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分手后,她藏起孕肚继承亿万家产...
唐欢欢意外穿越到兽人世界,一进森林就被某个男人敲晕扛回了部落,听说到了冬天会饿死冻死,听说到了夏天会渴死,听说夜晚会有猛兽和其他部落的袭击唐欢欢叉腰道又种了一地番薯,养活你不成问题了扛着...
下本预收文听说我是大佬背后的男人本文文案楼子晗生来是个傻子,魂魄不全,一分二,一半留在体内,痴痴傻傻,一半魂游天外,被个冰冷霸道,却又强大无比的男人拘在身边,悉肆心意教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