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晋山是茂苑县数一数二的富户,县城有间“仙客来”
酒楼,“锦绣”
布庄,三间杂货铺,城外还有几百亩良田。
年逾四十的陈员外叫陈晋山,原配继室妾室,除继室张氏外,都生养过儿女。
几个女儿夭折了一个,余下三个平安长大嫁了人,两个儿子皆悉数夭折。
许姨娘便是生了唯一男丁的妾室,今年二十五岁,浓眉,杏核眼,体格壮实,其实仔细看去,五官有三分与文素素相似。
陈晋山却不再看她,嫌弃她粗鄙,实则她十六岁便做了妾,早已过了新鲜劲。
陈晋山也没再纳妾,继室张氏是黄知县夫人的堂妹,黄知县已不在茂苑县做官,他升任了吴州府的通判。
张氏持家有方,将陈晋山的后宅操持得井井有条,卖掉年轻的丫鬟,只留下上了年纪的粗壮婆子。
姨娘们被挪到了偏院去住,每日前去张氏身边请安伺候。
许姨娘年轻些,曾有生儿子的“福份”
,则与“典妻”
同住一间跨院,顺带做下人的活。
“无后”
要被世人诟病,张氏作为当家主母,有黄通判这个姐夫在也无用,大方允了陈晋山“典妻”
生儿子。
“典妻”
生子,比陈晋山纳妾强。
妾虽通买卖,生养有功,总不好随意发卖。
哪怕妾生的儿子,也要尊称张氏为母亲,生母犹在,血浓于水,她终究是个“便宜”
母亲。
“典妻”
生下来的孩子则不同了,生下来就被抱走,生母就只是个乳母。
待契书一过,各自互不相干,孩子就完完全全属于她。
原身文氏父亲读过书,以前在乡下私塾当夫子,爹娘去世之后,兄长不成器,刚满十五岁,便将她嫁给了李达为妻。
李达是个屠夫,走乡串户收猪卖肉,借了十两银子当聘礼,五斤肥肉,便将文氏娶了进门。
李达吃喝嫖赌样样俱全,文氏与他成亲之后,生了个儿子,他因欠下了赌债,将儿子偷偷拿出去卖掉了。
文氏性情软弱,儿子被卖掉,无依无靠的她,也只能成日以泪洗面。
“仙客来”
是李达的大主顾,文氏有次前去送猪肉,被陈晋山看上了。
他拿买卖威胁了李达几句,再拿银子利诱,文氏便被“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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