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餐还挺丰盛,大姑姑这次过来,带来了不少禹城的特产。
其中就一种食物,叫做糯米团子,是用糯米做的,中间包的胡萝卜跟肉,还有辣椒和榨菜。
陆瑟最吃这个,煎着吃,蒸着吃味道都很好。
陆瑟忍不住夹了一个糯米团子到自己的菜碟里,苏慧丽见了,就对她说“娇娇,你能吃这个吗晚上吃这个,怕是不消化。”
陆瑟摆摆手,“没事,太久没吃这个了,我想吃嘛。”
闻言,盛爸爸便奇怪地说道“你以前不是最讨厌吃糯米的嘛。”
陆瑟暗道糟糕。
苏慧丽则为陆瑟解释“她以前不吃这个,是怕胖,毕竟要跳舞嘛。”
苏慧丽朝陆瑟慈一笑,对她说“吃一点,没事。”
苏慧丽现在是特别宠陆瑟,只要女儿活着,她想吃山珍海味,苏慧丽都会想尽办法去为她弄。
奇怪的是,小叔竟然也夹了一个糯米团子。
见状,盛爷爷就问他“修炀,你也喜欢吃这个”
盛修炀嗯了一声。
糯米团子在禹城是很常见的街边小食,胡家家庭好,是不碰这些食物的。
胡修炀第一次吃这个,是因为陆瑟喜欢。
陆瑟是女演员,平时是很注重饮食的。
有一回陆瑟感冒了要停工休息几天,她没胃口,本就纤细的她一生病就更瘦了。
仿佛风一吹,她就能扶摇直上九千里。
胡修炀不下去了,就问她有没有什么想吃的食物。
陆瑟想了想,忽然从床上爬起来,拽着他的胳膊撒娇,说要吃糯米团子。
陆瑟要什么,胡修炀一向是有求必应。
在那段情里,胡修炀的角色有些复杂。
他既是陆瑟的男友,也是哥哥,也像是父亲。
对陆瑟,胡修炀是真的很宠。
胡修炀让管家去买了三个糯米团子,陆瑟一口气吃了两个,胡修炀吃了一个。
味道,说不上有多好吃,但因为陆瑟喜欢,胡修炀也能忍受。
后来,那个人不在了,她曾经吃的东西,都成了胡修炀赖以生存的必需品。
用筷子将糯米团子分成两瓣,胡修炀发现他这个糯米团子里面包的是榨菜胡萝卜和肉丁,这是陆瑟最喜欢吃的口味。
他耳旁,忽然响起盛天娇遗憾的声音“哎,是腐干肉丁团子。”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
冉月意外得到了一个系统,原本以为是天降金手指,从此就要走上人生巅峰,结果却是一个大坑。谁知道系统之间竞争也是这么激烈的动不动就要来个吞噬什么的除了内部竞争,还有来自外部的杀机,主神空间,时空管理...
走过路过不要错过,进来看看吧,反正前二十章不要钱狗头。聂然出生不到一个月,被重男轻女的奶奶掐到昏迷扔到乱葬坑,又被同村聂独眼家的大黄狗叼回家,从此由聂独眼收养了。十六岁这年,聂然的亲...
...
一朝重生,最苦逼的真千金夏至就把假千金和自己未婚夫来了个捉奸在床!重生第一剑,先斩负心人。看她金蝉脱壳,去往边疆天高任鸟飞。夏至从第一次在火车上遇到周正安递给自己馒头开始,这个人就阴魂不散,每一次吃饭的时候都出现在自己周围,殷勤的又是给自己夹菜,又是给自己夹肉。什么好东西都要让自己先尝一口。夏至一边吃的美滋滋,一边警告自己,此人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最后见过世面的夏至变成了周正安的媳妇。周正安从小没有味觉的周正安在火车上遇到一个看着自己手里馒头流口水的姑娘,好心的姑娘把自己送的馒头直掰走了一半,从此周正安打开了味觉的新世界。每次吃饭的时候,夏至尝过的饭菜,他就能吃出来这饭菜的味道。他围着夏至团团转,什么夏至要嫁人?老子的媳妇儿谁敢抢!...
前世的黎歌是中部基地二把手,沈煜年让她夺取丧尸皇晶核,她做的完美无缺。可被推入那场漫天大火的人是她,笑她蠢的是沈煜年和白穗,救她的是被设计的丧尸皇。末世之初她重生到了同名同姓的白穗小跟班身上,稀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