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这一生都在做阅读理解。
我不太喜欢医院内的医用酒精味道,它可以缓和很多痛苦,唯独治不了我内心的残缺,但它偏偏能够麻痹知觉和消毒,而我也在医院外找到了它的平替,各种混淆了酒精的啤酒和酒精浓度更高的白酒,再用它们去麻痹我的精神和消愁。
余晴的手机响起,她接了个电话,回应了几句好的,就起身跟我说道:“我下去拿外卖,你等等。”
没等我回答,她便一溜烟跑了,看来她不仅我行我素,还有点雷厉风行,可我并不觉得她失去了女性该有的端庄,或许这本就是一种固有印象,只有像余晴这样不拘小节的活着,才真正的活出了女性应有的活力和自信吧。
只是房间突然就安静了下来,我在这段时间思考了许多之前工作上的事情
毫无疑问之前回重庆那个单子已经搞砸了,项目负责人后来联系不到我,只能紧急换人,还差点推迟拍摄时间,直到我给他解释,他才知道我出车祸了。
但我实在是昏迷太久了,他对我的误会已经加深了,所以现在大概是表面理解我,后面应该就不会再叫我去负责他们公司的拍摄工作了。
这对于我这种自己找单子的自由人来说,亏大了,好不容易建立起来的客户信任,如今也土崩瓦解,曾经的我并不是那么不可缺,他们也是好不容易才和我有了些信任和默契,如今虽然只是临时找到了替代,想必也不会再找我了。
我内心多了一份苦楚,我太讨厌一段关系从我去建立到对方选择结束这种无可奈何的感觉了。
余晴小跑着回到了病房里,从袋子里拿出柠檬水递给我说道:“你要的最接近甜的东西。”
我还没有从失去客户的失落中走出来,机械地接过她手里的柠檬水喝了起来,此刻口腔和胃里的酸楚与心中的苦楚混合,变成了又酸又苦的解药,我在喝了一半以后,强颜欢笑着说道:“谢谢。”
“再喝喝这个吧。”
她说着把剩下那杯芋圆葡萄也递给我。
“喝这么多,容易跑厕所。”
“你要是腿脚不便,我可以扶你去厕所。”
“之后呢?”
余晴不可置信的看着我,用力的摇了摇头,说道:“之后你自己来!”
我忽然意识到有些时候说话太快也有不好的地方,脑子想了一半,话也只说了一半,我解释道:“那你走了之后呢?”
“哦”
余晴看了看门口,问道:“你妈妈不是要照顾你吗?”
“她晚点得回去,明天在老家银行存钱。”
“好吧,那你少喝点。”
我将手里的果茶放在床头,有点不舍的看着她,这种情绪来的太早,但我知道她迟早会离开,这种短暂的陪伴,对我来说真的是救赎吗?如果不是,她又为什么要来赎罪。
我了会儿呆,才对她说道:“回去吧,明天还要上课。”
“大叔,谁家大学生周末还上课啊?”
“你叫我什么?”
我莫名的感到高兴,我知道这不是因为明天是周末,因为我早就没有享受过双休了,只有接不到单子的时候才是休息时间。
余晴提高音量,大声的说道:“大叔啊!你现在胡子拉碴的,不是大叔是什么?”
我下意识摸了一把自己的上嘴唇和下巴,确实有点扎人了,昏迷了这么久,哪怕意识在梦里沉沦,身体还是在时光流逝中慢慢走着,以至于自己的胡子都有些长了。
我意识到自己好久没有在意过自己的形象了,现在的我被青春焕的她叫大叔倒也正常。
“你个丫头,你叫我大叔我才比你大不了三岁,我哪怕快满二十三了,现在也才二十二岁好吧!”
“你才岁啊?我还以为你了。”
余晴打量起我的眼睛,我有点不明所以,她又说道:“每次你一笑就有法令纹,有点显老。”
“显老不好吗?这样看起来更成熟一点。”
“男人成不成熟和显不显老有什么关系?”
“可是显老的话看起来年纪大一些,别人应该就会认为成熟可靠些吧”
大概是我的自卑压得自信太久,让我起了反抗心理,我想:女人应该更喜欢成熟的男人吧。
“年纪大的也不一定成熟,三十多岁小家子气的男人也大有人在,反而有些男人二十出头就展现出成熟男人的气质了,他们心思细腻,做事得体,脑子里永远有在计划自己的人生,还愿意去努力实现。”
我不太相信这个世界上有这样的男人,却突然想起一个男人:赵成羽。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一朝重生,最苦逼的真千金夏至就把假千金和自己未婚夫来了个捉奸在床!重生第一剑,先斩负心人。看她金蝉脱壳,去往边疆天高任鸟飞。夏至从第一次在火车上遇到周正安递给自己馒头开始,这个人就阴魂不散,每一次吃饭的时候都出现在自己周围,殷勤的又是给自己夹菜,又是给自己夹肉。什么好东西都要让自己先尝一口。夏至一边吃的美滋滋,一边警告自己,此人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最后见过世面的夏至变成了周正安的媳妇。周正安从小没有味觉的周正安在火车上遇到一个看着自己手里馒头流口水的姑娘,好心的姑娘把自己送的馒头直掰走了一半,从此周正安打开了味觉的新世界。每次吃饭的时候,夏至尝过的饭菜,他就能吃出来这饭菜的味道。他围着夏至团团转,什么夏至要嫁人?老子的媳妇儿谁敢抢!...
27号入v,宝们记得收藏订阅哟方锦在临死前发现了一个大秘密传说中冷漠无情,杀人如麻,从没有过任何表情的面瘫魔尊他有一对小酒窝然后,就没有了然后再次睁眼,回到了十六岁,上有护短的师父,...
当周坤用一仓库的西州蜜从巨龙那里换了一把金币,他觉得这生意可以做当异世界为了周坤带来的一箱火龙果抢破了头甚至引发了灭国,他觉得这生意很有赚头当周坤周围的水果批发商哭着喊着要买他从异界带回来的水果...
一代兵王,回归都市,入赘豪门,你以为很享受吃软饭可是一门技术活...
崇祯元年,陕西大旱崇祯二年,陕西大旱崇祯三年,陕西大旱崇祯四年,陕西大旱…有完没完?还真没完。要知道这场大旱是中国乃至人类历史上少有的,其持续时间之长受旱范围之大,为近五百年所未见。五百年?孙悟空都从五指山下出来西游了,顽石已长满青苔,沧海都变成桑田了,这么绝的事情咋就让明末陕西百姓给遇上了。灾荒时间长了,地主也没余粮,皇帝也没闲钱,不征税紫禁城就得关门。啥也不说了,该征税的还得征,陕西也不能例外。奶奶的,都这样了还要收税,让人活不?陕西百姓经过一番深入的思想斗争,联系一下当下国内的基本形势并结合本地区的区域特点,广大民众决定起义,理想远大的当起义军,理想一般的当土匪。好了,大环境就这样,提起刀开始干活吧!小说交流群号456361091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明末匪事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有着一头栗棕色头发,打着一个耳钉,身材伟岸,一双带着清晨露水的桃花眼,鼻梁俊挺,唇如玫瑰花瓣,棱角分明,看起来很潮很优越的魏逸豪,却烦恼不已学的专业从热门变冷门毕业后,工作更是难找吃饭房租都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