酷暑将逝,天气越发炎热,连晨起的风,都不再那么清爽。
“阿曼,别睡了,赶紧起床,今儿我们要进山。”
孟九重温润的嗓音从院外传入房内,紧接着,哗啦一道水声响起。
“已经起床了,这就来。”
已起床一会儿的况曼,拢了拢衣服,步到窗户边,将半掩的竹窗撑上。
“九哥,今天要进山啊”
况曼悠悠趴到竹窗上,笑盈盈地着,院中某个肩宽腰窄正在往石缸里倒水的人。
嘴巴微嘟,就差没吹个口哨,以示欣赏了。
呵,有秘密的百变郎君啊
真想撕开他的伪装,他隐于人后的另一副面孔,又是哪般姿态。
眨眼,时间便去半月。
半月过去,况曼也熟悉了自己到底穿越到了哪里。
这是一个她从来没有听说过的朝代,人文习俗与华夏旧时相同,但偏就没有一个朝代对得上,况曼怀疑,她这是穿越到异时空了。
不过,穿越到哪里,都不影响况曼对待生活的态度。
没有丧尸的安稳生活,让况曼很满意。
这半个月,况曼别的没学会,倒是把农民伯伯家本事学会了,因为,她天天跟着孟九重下地,而孟九重也在极认真的教导她如何伺弄田地。
但抱歉,学会了种田,却学不会做菜
受天赋影响,况曼厨艺和上辈子一样,还是处于能把食物煮熟的阶段。
孟九重的嘴,似乎比况曼要挑的多。
况曼能将自己煮出来的东西,一点不落的全吃进肚子里,可孟九重却在吃了两顿后,就不让她拿锅铲了,只让她干蒸饭或是做面条这不需要技术含量的活。
而这段时间,况曼最大的发现,便是自家这便宜夫君很有问题
况曼发现,便宜夫君每隔两三天,就半夜失踪一次,每次一去就是大半夜,第二天,又仿佛无事般,该干活干活,该煮饭煮饭。
况曼现在都习惯。
等他一走,就从床上爬起来练功。
还别说,这各有各的秘密,又各干各事的相处模式,况曼觉得还不错。
便宜夫君昨儿晚上又消失了一晚,要不是他回来时,身上的味道干干净净,还夹杂着一丝青草芬芳,况曼都要怀疑她是不是偷摸着半夜去会小情人了。
这可是她圈定的人,她可不希望自己到嘴的肉,被野猫叼走。
没错,况曼在和孟九重相处半个月后,毅然做下决定,她要把这个人弄成自己的。
哪怕这个人有秘密,也打退不了她蠢蠢欲动的心,毕竟在古代,能煮饭投喂她的男人不多。
在末世生活的十来年的况曼,对两性关系可没多大羞耻心。
对眼了就处上一处,腻了在找个合眼缘的就行。
末世十年,她一共处过两个男朋友,但都没陪她走到最后。
第一个成了丧尸的晚餐,第二个,则成了异兽的点心
第三个顺眼的,还没来得及处呢,她就穿越了。
“嗯,地里的活已经做完,山里蘑菇差不多发出来了,得进山弄一些东西,储备下来,过冬的时候用。”
孟九重搁下水桶,抬脸,往况曼去。
晨光将少女伸出窗户的脸,映得如细瓷,仿佛仕图倚窗嬉戏的俏皮少女,妍姿俏丽。
孟九重眸光微顿,随即侧过视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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