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爹上老赵家去了,事情闹成这样,总不能就这样算了,他去老李家登门道歉,顺便把那些彩礼钱也退了。”
“啥爹已经去了吗”
李玉凤连鸡汤都顾不上喝了,急忙从床上爬了起来,拿起挂在墙头的一件的确良衬衫披在身上,就往屋外去了。
不管咋样,这婚事暂时可不能退,要知道这男配可是后来全中最厉害的boss级人物,到最后只有他可以跟事业有成前途光明的男主抗衡,女配前世所有悲惨遭遇的开端,就是源于这一场退婚。
李玉凤从老李家跑出来,才没走几步就有些晕头转向了,这时候正是初夏的季节,大片大片的麦子望不到头,金黄色的麦浪此起彼伏,她穿着一件浅紫色的碎花确良衬衫,满头乌黑的长发随风飘扬,雪白干净的脸上还带着几分迷茫,就站在村里的那一条小石桥上。
几个割麦子的年轻人不约而同的停下了手中的动作,着石桥上的人喊道“玉凤,你是来找刘振华的吗他今天跟柳依依去了县里,还没回来。”
刘振华就是这本的男主,n市人,现在在他们红旗公社插队,两年后回城参加高考,一路平步青云,最后和身为原配的李玉凤离婚,追求他所谓内心的白玫瑰。
留下可怜的李玉凤一个人在城市里流浪,又不敢回到乡下投奔父母兄嫂,最后成为拾荒老人,孤独的死去。
“我不是来找他的。”
但无论如何,现在的李玉凤已经不是原中的李玉凤了,对于原中这段感情,和她已经毫无关系了。
众人见她这么说,还以为她是怕羞,脸上嬉笑了起来,视线却还是忍不住往李玉凤的身上瞄过去。
李玉凤长得实在太漂亮了,整个红旗公社十村八乡的,再找不出比她标志的姑娘了。
一双大大的杏眼又黑又亮,含着水汽一样的,皮肤又那么白,她爹是生产队长,平日里都不怎么让她下地干活,养出一身好皮肉来。
再那身材别的姑娘十七八就跟个贫瘠的菜地似的,到了李玉凤这里,明显土壤肥沃、养料充足,胸口那两团跟白馒头一样,平常说话时候靠近一些,仿佛还能闻到一阵阵清甜的乳香。
李玉凤长这么大一直都是被人捧在掌心一样呵护着的,直到一年前村里来了几个知青,一众大老粗才知道原来世上还有和李玉凤不一样的美人。
那人就是柳依依,名字听起来和李玉凤就不是一个类别的,人也长的好,是那种弱质纤流的好,眉眼都是淡淡的,不像李玉凤漂亮的招摇,她通身上下有一种特殊的,让人能联想到出淤泥而不染的莲花的气质。
“别吃醋啊,虽然振华今天确实是和柳依依一起去的县城,可还有别人呢放心有人帮你着他呢”
“谁稀罕”
听见柳依依这个名字,刘玉凤都要恶心的吐了,作为那本年代文的女主,她把白莲花的气质发挥的炉火纯青,让李玉凤在恶毒女配的道路上一去不复返
众人又是一阵哄笑,李玉凤没空里他们,回想着的剧情,过了石桥,再往前走大概两百米,会有一个石堤,石堤下面的三户人家,就是老赵家了。
李玉凤加快了步伐往石堤那边去,听见身后还有人在议论道“国栋也是倒霉,订什么娃娃亲了,明显玉凤人就瞧不上他。”
“别说玉凤瞧不上,换了我也瞧不上了,人刘振华多好,还是城里人,听说家里在县城有点门路的,弄不好将来玉凤也能跟着去城里。”
“城里人有什么好的城里人吃不饱饭,连块野菜地都没的挖,头发长见识短的娘们儿。”
李玉凤不想听他们瞎唠叨,她得赶紧把她爹找回来,这赵国栋可记仇了,就因为退亲这事情让他没了脸面,记恨了李玉凤好多年,到李玉凤临死的时候,也没给她一个好脸色过,不过倒是花钱给她办了一个体面的丧事,也算送了她最后一程了。
她心里胡思乱想的,冷不防有人从一旁的玉米地里钻出来,吓了李玉凤一跳,等她清了,才瞧见是赵国栋挑了一担子的水从河边出来,见她的时候,一张脸都是黑的。
那人穿着一件破破烂烂的短袖麻布褂子,麦色的皮肤勾勒出他紧实的手臂线条,头发乱糟糟的盖在头顶上,淡淡的扫了李玉凤一眼,眉心几不可见的皱了皱,脸色黑的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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