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当时要晋升为探长,
除了上面说的两个硬性条件外,
资历、才干、功绩及人际关系也是相当重要的条件。
有上进心的探目都会主动去接触字头,
一来比较容易得到各大帮派的金钱资助,
用作升级。
二来,
刑事侦缉处也是要考察功绩的,
功绩哪里来?
当然是找字头“买案”
。
举个例子,
当时港岛有一处叫猪仔窦的地方,
猪仔就是犯人咯。
没错,
这个地头专门向全港整察供应犯人,
案件都有公价,
油鸡(游荡)三百,
偷窃五百,
老笠(盗窃)一千。
犯人五花八门,
甚至有的犯人入狱时还顺便带毒品入监房,
那就发达了,
能再领一份功劳。
要是运气好,
甚至还能找到替死鬼,
那真是谢天谢地咯!
当时港岛还没有废除死刑,
一般谋杀案的凶手会被判以缳首死刑,
若有门路搭通探长,
大概花费约200,000港元,
就可以安排替死鬼顶替。
在从前,
这个叫宰白鹅。
替死鬼的家属将收获安家费中的30,000至50,000港元,
余额则转进探长帐中。
说来说去,
其实就是一个核心点,
雷洛要揸权就必须有社团撑腰!
高宾也听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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