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谁不穷谁不苦,这不是你伸手的理由,既然做了这种事,那就要付出代价。
既然一切事情已经清楚,那么剩下的事情,就只需要照章办理了。
田石头拿着一份东西,那是他和其他黄巾参加教主的扫盲班的一份教材,正是黄巾军军法纪律。
三个多月断断续续的学习,实际上不够他学习多少字,但军法内容毕竟简短,他还是能够认下来的,更不要说上面的内容早已经被他熟记于心。
“今有黄巾收受百姓财物,又行滥用职权之事,此已触犯我军军纪军法。
照军法条令,衡量财物多少,现做出判决,革其什长之职,剔除我军,罚劳改营行苦役两年,并终生不再复入我教!”
说到这里的时候,田石头还了一眼那行贿的村民。
虽说村民并非黄巾军,但黄巾现行军事治理制度,所以即便是村民,也依然可适用军法。
“村民行贿之举,照同罪论处,罚劳改苦役两年,终生不入我教。”
对待豪强贵族之时,黄巾可以带着百姓公开审判,刑罚也讲求一个粗暴简单,那是对待外部敌人的方式,是团结人心必要的需求。
如今黄巾内部的问题,自然就不能那样粗放的处理,那就必须严格法度照章办事。
随着田石头的宣判落地,那什长和行贿村民都是面如死灰。
但他们又有些庆幸,不管怎么样,这罪也不是大到不可饶恕,虽然惩处结果让他们痛苦,但好歹是有限度的。
会场短暂的安静之后,就响起巨大的轰鸣,所有村民全都站了起来,兴奋的为田石头叫好。
这场村民大会,给了他们极大的震撼,这种震撼不仅仅只是因为黄巾军的大公无私,更是因为他们这些村民实质上就是这场大会的重要参与者。
他们发现,自己的意见真的可以被黄巾军采纳听取,自己作为一个小民,甚至真的可以一定程度约束管理者!
当他们意识到这一点之后,他们感受到一种前所未有的踏实和安心。
黄巾的治理,并非是一种自上而下的绝对威权治理,而是把百姓作为自下而生的一种监督力量,如此一来,小民至少有了一个捍卫自己的基础能力,这给他们的安全感是无与伦比的!
他们终于不再是只能逆来顺受的绵羊,而是作为一个地位相对平等的社会治理参与者而存在。
这些道理,大字不识的小民们虽然说不出口,但他们作为见证这一切的参与者,情感上的感受却是十分清晰的。
他们能很明显感觉到黄巾军是不一样的,是真把自己当人的,是真的在为小民好的,是真的在努力去实现公平的!
感受到来自黄巾军的这种温和,小民们都是难以抑制的兴奋和感动,也只有他们这样悲惨的时代中人,才知道统治者这样的温柔是多么珍贵和难得。
今天什长的腐败,不仅没有让村里的百姓对黄巾产生恶感,反而让他们对黄巾更加拥护。
除了黄巾,这天下再也不会有人这么对待自己了。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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