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王再次醒来时,已经是一天以后。
人在西凉大营的床上。
虽甫一动作,仍是四肢酸痛,但一身的伤口已都被包扎好了。
层层纱布之之下是鹿韭愈创膏的牡丹香,就连手指都被一根根细密缠裹。
月华城主还是讲究。
燕止抬起手来。
这要是西凉这边的军医,早给他五个指头包成一个粽子了。
“别看了,被他拿走了。”
啪叽一声,赵红药坐在床边,压得床榻吱呀作响。
什么被拿走?燕止直到她说才发现,手腕系着的金色发带没了。
“……”
燕王发呆。
燕王歪头不解。
赵红药:“是跟你的那撮头发一起拿走的,用来系头发啦!”
燕王低头。
在前胸凌乱的白发间,明显有一缕被割断的痕迹。
华城主走时,竟把两人那一小撮编在一起的的头发,给割下来带走了。
“……”
赵红药反正是理解不了这种行径。
虽然好友宣萝蕤这几天一直很激动,每天埋头书房哐哐写。
不懂。
月华城主带走了一撮兔毛,倒也留下了一件东西。
那把黄金法杖。
赵红药一向对不俗的兵器情有独钟。
这几天,仔仔细细研究了那把法杖——
东西十分的重工、精雕细琢,杖柄上一连串复杂精美的篆刻符文,法顶一只栩栩如生、翅膀张开,威严华美的黄金凤凰。
凤凰羽毛由纯金丝细密编织而成,每一根都熠熠生辉。
凤眼则是火焰般燃烧的红宝石。
杖底的雪白利刃削铁如泥,摸上去冰寒刺骨。
那么好的东西,要不是赵红药从小就偏擅弯刀匕首而不擅矛戟一类,都恨不得能收归己用!
何常祺也想要。
无奈这法杖实在很重,他试了几次都只能皱眉。
结果,他觉得过重的东西,燕王倒觉得十分趁手。
随意掂了掂,就很快用得顺手。
仿佛本来就是他的东西一般。
人比人,气死个人。
好的武器都有自己的纹名。
这法杖的铭文,是南越文,名曰“顾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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