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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二章 救兵(第1页)

佳县距离禾山县馆驿有三十里地。

邬瑾不停歇的在官道上疾走——想狂奔,然而不行,若是一口气出完了,这三十里路就走不完了。

天色苍灰晦暗,满地树影,杳无人烟,风如万弩齐发,把邬瑾刮出了满头乱发。

他只是走,汗水在他脸上一遍遍刷过,冲进眼睛里,淌进嘴里,手臂红肿胀大,常龙所绑的树枝早已经移动位置,但还牢牢捆在手臂上,压迫的手臂像是要炸开来。

天色逐渐变成深蓝,又蜕成青色,天光将要大亮,邬瑾累到了极致,腿脚沉重地拖在地上,不敢坐下歇,只往佳县赶。

到佳县时,已是晌午。

他蓬头垢面、衣裳上的血迹让泥水遮住,眼中遍布血丝,行人避之不及,他向人询问递铺,有人指点了位置,他立刻一步步往前挪动。

没有驿券——但佳县所属宽州,递铺中人必定熟知莫千澜名讳,若是知晓宽州秋粮遭劫,佳县县丞定会急递消息至宽州府,莫千澜就会得知消息。

他走的艰难,又让一辆马车挡住去路,正抬头要寻出一条路来,忽然见到了殷北。

殷北站在马车外,撩开车帘,一人探身出来,不太利索地下了马车——正是赵世恒!

邬瑾骤然瞪大了眼睛,身心受到剧烈震动,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双眼:“先生?”

“先生!”

他忽然提高了声音,随后像疯了似的往马车前奔,“赵先生!”

殷北和赵世恒全都循声望了过来,殷北起先还做了个万分防备的姿态,可是随后也把两个眼珠子瞪得险些从眼眶里掉出来:“邬瑾?”

一个面目全非、伤筋动骨、蓬头垢面的邬瑾。

赵世恒大步往邬瑾身边走,走的急了,脚跛的就很明显,他那一贯平静的面孔也跟着震惊了,伸手扶住邬瑾,随后看向邬瑾右手:“出什么事了?”

邬瑾身躯沉重,然而声音轻飘飘的,飘进赵世恒耳朵里:“禾山县馆驿,贼子劫走秋粮,抓走了聆风。”

赵世恒僵立在原地,同时扭头看向同样惊骇的殷北,忽然回过神来,松开抓着邬瑾的手,手忙脚乱从袖袋中取出驿券,塞进殷北手里:“快去递铺,给大爷传信!”

“哦,”

殷北还惊愕着,接过驿券,猛然醒神,“哦!”

他拔腿就跑,去递铺送信,赵世恒让随从取行李跟上,再次握紧邬瑾的手,搀扶着他往客栈走,要带他去治伤洗漱,与此同时,他第一次感觉到了邬瑾手心的粗粝。

明明是个文士,一双手却生满老茧,遍布于手指各个关节,是勤学苦练、艰辛求生留下的痕迹。

邬瑾跟着赵世恒,抬脚迈过客栈门槛,忽然问:“先生怎么在此?”

太巧合了。

赵世恒一面招手让伙计过来,一面道:“你们走后,城里就变了天,节度使见姑娘常穿的氅衣没带,貂鼠卧兔儿也没带,就让我赶着送来,我连日奔波,已经快要颠散了。”

邬瑾含糊的“嗯”

了一声,没有精力再去细细思索,解释心中疑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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