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点回来就能开始改造这个家的第一步了。
——
江蕙心情好,脸上也带着笑,和方巧一起去买肉的时候,眼角眉梢都是喜悦,方巧忍不住看了她好几眼。
是她的错觉吗?
怎么感觉嫂子越来越好看了?
家里地里的活基本是陆旷在做,江蕙就是操持家里的事,不怎么出门,人就捂白了一点。
加上她现在一天比一天活的积极,自然状态更好。
但方巧却不这么想,她觉得肯定是因为和陆旷在一起,才会变漂亮的。
毕竟江蕙这么喜欢陆旷,天天生活在一起,心情好了,肯定会变漂亮。
没看到陆副团长出任务那几天,嫂子都无精打采的吗?
还不知道江蕙那几天其实是在担心猪的方巧,想到这一点眼睛都亮了,看向江蕙的眼里充满了揶揄。
看了两眼后,她又惆怅了。
怎么她嫁给常胜红这么久了,完全没有变漂亮?
是常胜红不行,还是她根本没那么喜欢常胜红?
方巧陷入了深深的怀疑,刚准备认真琢磨琢磨时,就听到江蕙喊她:“方巧!
快!
肉抬出来了!”
“走走走!
咱们快冲到前面!”
方巧顿时把常胜红忘在了九霄云外,拽着江蕙就往前冲。
经历过上次没买到肉的事后,这次所有人都冲的更加疯狂,尤其是方巧和江蕙,在茫茫人海中杀出了一条血路,成功的抢到了半篮子肉。
看着手里的肉,方巧笑的心满意足、红光满面,笑着笑着她突然反应过来了,看来还是常胜红不行,自己看到肉都比看到他心情好。
要是常胜红能变成一块块的红烧肉……方巧想了想那个画面,吞了吞后水,同时心中无比笃定,要是真能那样,她一定会每天都特别开心!
丈夫算什么?能有吃肉让人更快乐吗?
没有!
要是有吃不完的肉,别说变漂亮,到时候变得长命百岁也有可能啊!
——
江蕙也很激动,要知道,她只有在刚醒来时开过荤,当时是陆旷在食堂给她买了两次有肉的饭。
后来食堂没有肉菜了,供销社也没肉买-->>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家里的鸡还没开始下蛋,算算上辈子在饥荒里艰难求生的日子……江蕙都记不得自己有多久没吃过肉了。
现在买了这么多肉,她一定要好好吃一顿。
江蕙比方巧买的多,足足买了十斤肉,把家里的肉票都差不多用光了。
陆旷说请了包括常胜红在内的四个人来帮忙,再算上方巧,那就是七个人,第一天伙食要好点,她直接一挥刀,切了两斤肉下来。
这些肉用来做红烧肉,加上方巧送给她的土豆一起烧,炒一大锅,再加上白米饭,就算是七个人也够吃了。
剩下的肉就用盐腌了放在外面晒,这几天阳光好,晒一天就行,接着就挂在厨房的梁上,用烟熏着,加点辣椒或者蒜苗炒着吃就很美味了。
江蕙手艺好,做饭也快,现在时间还早,不用这么早就开始。
她就从抽屉里找了点绿豆出来,想煮点绿豆汤,现在天气热,盖房子更热,把绿豆汤煮好了放在井水里冰一冰,喝下去正好消暑气。
她干的正起劲的时候,突然听见外面传来一阵动静。
江蕙住过来半个多月了,外面还从来没这么吵过,她以为出了什么事,就擦了擦手走了出去。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天禧五年初,有神鸟现世,其色银白,两翼吞吐烟火横空而行,坠于京城之西。北宋天书野录神鸟这玩意怎么感觉更像是我乘坐的失事飞机本书主角李璋有些疑惑的暗道,另外我是谁的大表哥...
三十年前,安欣患了一种怪病,她听从了医生的建议,成为了冷冻人,并且大胆的捐出了自己的六个卵宝宝。三十年后,她终于苏醒,还意外得到灵泉空间,安欣回家继承了祖业。就在她决定安安稳稳过日子的时候,六个儿子找上门...
白玉京穿成天命魔主,没有原魔主记忆,却觉醒看见他人头顶文字的能力。不慌,优势在我!直到看见部下。冷月圣女病娇忍者妖女大儒喂,你们头顶什么奇怪称号?叛徒卧底潜伏于表面的忠诚,人生如戏,而他早已洞察一切。本书又名哈士奇混入狼群当狼王...
林默儿带着小萌龟与小黑蛇重生了,前世的她为了引起父亲的注意,叛逆顽劣,还误把白莲花当亲人,殊不知,她一直都是某个老干部甘愿捧在手心的宝,再次睁眼,有些人的命运是不是该改写了同样重生的某个老干...
宣统二年,精武门创立,广收门徒。杨林无拳无勇,面对列强入侵,清帮横行,他只想,活下去...
古文研究生叶修文,郁郁不得志,但不想,当穿越侠武世界,自己的古文研究,却大放异彩。别人看不懂的武功秘籍,尽数成为了他的囊中之物。六扇门的大佬活阎王,用一本没人能识得的刀谱,敷衍他,结果却成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