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我出去!”
眼看着王所长就要走出门去,李季不禁大叫了一声。
“你喊什么?”
王所长回过头来,有些不高兴,“你在这里待一晚上,明天叫你们单位来人,把你领回去就是了。”
“我又没拿他手机,凭什么关我?”
李季急了,脸红脖子粗,脑袋嗡嗡直响。
“他说你抢了他手机,”
王所长一指涛哥,又看了看猴子,“还有目击证人……”
“他俩是一伙的!”
李季怒声答道。
王所长怔了一下,迈出屋门的脚又收了回来。
“你说得没错,他俩是认识,”
王所长注视着李季,顺手把茶杯放到了窗台上,“可不影响他作证啊……”
“我是银行的,又不是没手机,平白无故的,干嘛抢他手机啊?”
李季耐住性子,向王所长解释。
“这,我哪知道啊!”
王所长笑了,煞有介事地看着李季,“你该问你自己才是啊。”
李季很想把下午发生的事说出来,可试了好几次,还是放弃了。
估计说了也没用,等于白说。
还是想办法出去,找郑重商量。
要是能给郑重打个电话就好了。
摸摸口袋里已关了机的手机,李季恼得不行。
跟他们说认识郑重好像也不合适。
要说,也应该一开始就说。
现在才说,人家还以为他以权压人呢。
更重要的是,今天这个样子,李季实在不愿意让郑重看到。
不为别的,丢不起那人啊。
可倘若真的在这里关上一晚上,明天行里来领人,那指不定会发生什么呢。
本来没事,也成了有事了,而且可能是大事。
道理很简单,要是没做什么,警察怎么会把你关起来?好人怎么会进局子,肯定是做了什么见不得人的事情。
有嫌疑人,有受害人,有目击证人,有赃物,有追赶的事实,极为完整的证据链。
至少在形式上要素齐备,近乎完美。
如果想给你罗织个罪名,已是轻而易举,不用多费半点力气。
最多不过一句话,几张纸,举手之劳。
一念及此,李季登时额头汗下,只觉脊背一阵阵发冷,双手不自觉颤抖起来。
活这么大,李季从没想过有一天会被警察拷起来,那可是只有坏人才会享受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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