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她是想让盛行州跟她说清楚一下,他跟这位沈大小姐到底是什么关系。
仿佛事不关己的盛行州闻言,这才掀眸看向林书宛,深邃的黑眸微微眯了眯,而后,将自己面前喝了一口的牛奶端到她的面前,嗓音淡淡道,“嗓子哑成这样,少说话,多喝水。”
林书宛嗔他,媚眼如丝般,“我嗓子成这样,谁的错啊?”
盛行州睨着她,黑眸幽深,唇角无声勾了一下,也不知道是什么意思。
“盛先生,我想吃你面前的那个小笼包。”
忽然,沈千宜娇柔的嗓音插进来,同时,端起自己的盘子伸到了盛行州的面前。
盛行州视线转向沈千宜,毫不犹豫,拿了筷子给沈千宜夹了一个小笼包,然后又夹一个。
沈千宜脸上笑开了花,“谢谢盛先生。”
那小笼包是林书宛最喜欢吃的,她原本正想去夹。
看见一笼小笼包只剩下两个,她直接扔了手里的筷子。
筷子扔进面前的餐盘里,发出“哐当”
一声脆响。
盛行州扭头朝她看过来,有些沉了脸,“你这一不开心就扔东西的毛病,什么时候能改一改?”
林书宛迎着他的目光轻哂一声,“你也知道我是不开心呀,那不开心我不扔东西扔什么?”
“盛太太,你手上的戒指好大好漂亮啊,比我的这颗还大呢,在哪拍的啊?”
沈千宜娇柔的声音忽然又插进来。
她不说林书宛还没注意到,她一说,林书宛才发现,她右手中指上,戴着一枚鸽子蛋粉钻戒指。
如果她没看错的话,她手上的粉钻鸽子蛋,正是三个月前,在瑞士的珠宝拍卖会上被拍出37亿的那颗。
三个月前,她好像听谁说过,在瑞士见到了盛行州。
她的胸口忽然堵的有点儿厉害,有点儿呼吸不过来。
“我这颗啊——”
她笑吟吟低头,看了看自己右手食指上的粉色碧玺,“街边99块买的,怎么,沈小姐喜欢?”
“99块,这么便宜?”
沈千宜惊呼,“我很喜欢啊!”
林书宛扬眉,摘下食指上的戒指,继续笑吟吟的打量几眼,而后去拉过沈千宜的左手,将戒指戴到了她的无名指上,“这种便宜货,沈小姐喜欢,送你了。”
戒指,是她在衣帽间的首饰柜里随便拿了来配今天的衣服的,原本也不是她的。
鬼知道是盛行州哪儿弄来的,又是要给谁的?
话落,林书宛直接拎了自己的包包起身,转身大步离开,身姿纤柔挺拔,步伐却异常有力。
盛行州睨她一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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