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轰”
的一声,大厅里的光线陡然一暗,价值20个金币以上的魔法水晶大吊灯立刻碎的稀里哗啦,碎片铺天盖地的掉了下来,引起人们一阵骚乱。
在“动力暴龙”
打架杀人不稀奇,可是有人竟然敢砸赌馆的水晶灯,这明显是冲着赌馆的老板罗比&里奥来的。
在科隆,谁有这么大的胆子呢?单凭这一条,足以让那些赌徒们目瞪口呆,纷纷停止下注,准备看一场好戏!
全场死寂,门口处一阵攒动,人群自动朝两边分开,林皓迈着大步走上前去。
黑色面罩,白色披风,裸露在外的健壮胸肌,紫光流转的轮回,乌黑油亮的长筒影魅战靴,以及那对看似普通却透露出一种不可名状威压的护手,都让人群感到一种不可阻挡的强势力量。
身后十多个同样魁梧的男人,清一色黑色长皮袍,右手已经悄然多了一柄狼牙短柄锤,看起来杀气逼人。
林皓来到场中央最大的赌盘旁边,多拉多尼掀掉那些赌具,搬起一把椅子放在台子正中,林皓犹如一股白色的旋风,一个箭步跳上赌盘,翘着二郎腿稳稳坐了下去。
其他人分立两侧,多拉多尼也跳上赌盘,大声道:“赌馆的奴仆们听着,让罗比那条狗立刻给我爬出来,给我们少爷请安!”
这句话一出口,人群一阵嘘声,立刻从四面八方传来一阵阵魔法探测。
林皓也不慌乱,依旧坐在椅子上,双手抓着一把赌码交替抛着玩耍,面罩后的眼睛开启复眼奥义,像一张网朝四面八方散去……
不多时,林皓感觉那些魔法探测渐渐消失减弱,罗比养的那些爪牙,甚至包括所有的赌客,都在这一瞬间得到一个惊人的消息:这场中的少爷竟然没有丝毫的魔法斗气波动!
没有丝毫魔法斗气波动,这说明什么?魔武白痴?显然不可能!
一个魔武白痴敢带着十多人砸“动力暴龙”
赌馆,难道是脑子被门夹了?
结论只有一个:那就是眼前的是高手!
不管是什么职业,至少是个7阶以上的高手,这才具备内敛魔法斗气的实力,才会让人感觉不到任何气息!
赌徒中鱼龙混杂,其中也不乏7阶以上的高手,但是连他们都无法探测,甚至有人怀疑这个不速之客达到了8阶、9阶的超强实力!
这种信号在人们中间不声不响的传递,最后形成了一种可怕的共识。
包括罗比手下那些爪牙,也都被这种气势所震慑,连屁都不敢放,灰溜溜的去找他们的主子。
竟然没有魔武气息?是的,很简单,因为林皓本来就是魔武白痴,确确实实没有任何气息。
仗着自己不为人知的“元力”
,以及连主神都无法探测到的“神器”
,林皓的心理战打得相当成功。
在某些场合,需要的不仅仅是实力,还有气势!
即便是实力不足,强大的气势也能起到出其不意的作用。
胆小的赌徒开始离开这个是非之地,稍稍有些实力达到阶位的赌徒也不由得朝四周散开,远远的站着观望,林皓的身边立刻干干净净空出了十几张赌盘,就如同一波强悍的潮水冲刷出来一般!
();() 这就是气势!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一场意外竟让秦宁拥有了驾驭雷电的能力,他的生活也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一场案件竟然牵扯出异能组,秦宁加入异能组后在一次执行任务中身受重伤,源力受损变为没有异能的普通人,可是却机缘巧合的得到了一个宝贝,看秦宁维护世间正义,对恶人雷霆裁决!...
市二中的高中部金牌老师孙默落水后,来到了中州唐国,成了一个刚毕业的实习老师,竟然有了一个未婚妻,未婚妻竟然还是一所名校的校长,不过这名校衰败了,即将摘牌除名,进行废校处理孙默的开局,就是要帮助未婚妻做好校长,让学校重回豪门之列。孙默得到绝代名师系统后,把一个个废物变成了天才,在孙默手下,学生们一年学霸,三年学帝,五年学神,很快可以变成王者级的大BOSS!竟敢说我这名师徒有虚名?剑豪枪圣,刀魔,圣女,一代魔帝,统统都是我教出来的,就问你怕不怕?...
重生回到末世前,带着异能回来的林兮愿望很简单找出父母的死因,努力提升异能,和那个不太给力的男票分手只是为啥某人,不对,某死人,也不对,某丧尸王也跟着重生了林兮炸毛泥奏凯,离我远点,你...
穿越斗气大陆,流云成为米特尔家族少主。他申请前往乌坦城历练,并顺利接管乌坦城米特尔拍卖场,成为雅妃的顶头上司。与此同时,流云觉醒了拍卖万倍返还系统,拍卖任何物品皆可获得随机返还。叮,二品丹药筑基丹拍卖成功,恭喜宿主触发万倍返还,获得六品丹药生生造化丹!叮,青莲地心火拍卖成功,恭喜宿主触发万倍返还,获得青莲圣焰!叮,萧炎戒指拍卖成功,恭喜宿主触发万倍返还,获得天阶高级功法九阳焚天功,远古丹帝传承,太阴神焱这也太变态了吧看着系统返还的东西,流云瞬间惊呆了!...
这是大宇宙时代,众多文明在大宇宙中竞争共存。这一天,太空中漂流的逃生舱被发现,最后的战兵利昂带着神秘诅咒走进大宇宙时代,想当年,金戈铁马,气吞万里如虎,现如今,英雄无觅,新魂持刃求生。PS已完本巫师亚伯超凡大卫等书,品质保证,敬请收藏。...
逛个街都能穿越,人家穿越不是公主就是小姐,偏我穿到一个小农女身上。好不容易带着全家奔小康,却意外救回个跟屁虫,看在你长的不赖的份上先收留一阵子。某男这次我帮了你,你要拿什么来偿还我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