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啊。”
格温笑了,“他们都是我认识的,很好的朋友。”
······
那天晚上,他们聚集在旧厅街附近一家叫“茶杯头”
的酒馆。
店主曾经是个矿工,在矿井里被机器砸了脑袋,用移植手术在脑袋周围套了圈铁皮,上面封顶,侧面露出通风口,看上去像是顶了个茶杯,因此才给酒馆起了“茶杯头”
的名字,平日里时常会有许多下班的工人来喝酒。
今天酒馆里格外热闹,格温,赫尔,埃琳,摩恩,弗雷,还有摩根六人围坐在一张靠窗的圆桌边上,要了六杯啤酒,一份杏子馅饼,还有本地的特色名菜——利维亚血肠。
“明天我就要坐船回圣城去了,”
摩恩捻起一块馅饼送进嘴里,“你们有什么打算?”
“我们也是明天离开,一起坐火车到曼彻斯特,再乘静风舰去沃顿。”
赫尔喝了一大口酒,满足地长出口气,“呼——这是最快的方式了。”
“那么,在我们分道扬镳前,今晚就喝个痛快吧!”
猎人举起酒杯,“为了我们的相遇,干杯!”
“干杯!”
赫尔和弗雷几人也举起酒杯。
“小姐,您最好还是节制一些,要是被老爷知道…”
见埃琳好奇地打量着啤酒,摩根出声劝道,可他还未说完,精灵少女已经咕咚咕咚地将啤酒一饮而尽。
“只限今天,摩根,只要你不说,我不说,舅舅就不会知道这件事。”
她抹掉嘴上的泡沫,笑得像只狡黠的小狐狸。
“唉!”
摩根叹了口气,狠狠咬了一口血肠,“随您的便吧,小姐,今天晚上发生的事,明天我就会全都忘记了。”
这时摩恩注意到格温面前倒满的酒杯,出声问他,“你怎么不喝呢。
格温?”
“我不会喝酒,”
格温认真地解释道,“也不喜欢喝酒,我觉得啤酒喝起来有些苦,不如喝茶。”
赫尔朝他晃动手里的酒杯,低声诱惑道,“威廉姆斯先生明天就要走了,你还是陪他喝一杯吧,说不定会爱上这种感觉呢?”
();() “不可能,我绝不会爱上喝酒的感觉。”
格温立即否认,他嫌弃地看了眼啤酒,“说好了,我只喝一杯。”
半小时后。
“再来一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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