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是出乎凯恩预料的是,《永夜玫瑰》这本新书和想象中的恐怖氛围可以说毫不相干。
甚至只是开篇第一行字,便给凯恩带来了一道从未设想过的剧情奇想。
【在应聘眼前门庭冷落的星际博物馆实习岗位时,单纯想打个暑假工的苏言从没有想过,自己会因为这个举动穿越回到数百年前的旧星际时代。
】
额,穿越!
回到了数百年前的旧星际时代?
从来没有读过所谓“穿越小说”
的凯恩,在愣了一下之后,才逐渐结合了上下文,反应过来了这个略显新奇的词意。
要知道虽然在21世纪的地球上,“穿越小说”
这一概念早就被无数前赴后继的作者们写成了一个基础性大设定。
看起来一点都不起眼,堪称人均写文标配。
甚至很多时候资深编辑都会提醒一些萌新作者,穿越小说的开场最好直接让主角睁眼就到异世界,别再跟十几年前一样,磨磨蹭蹭写个几千几万字主角怎么穿越的过程了。
毕竟读者们早就读烂了,你一说穿越,
()立马就能GET到意思。
狂写一堆穿越前的废话,除了掉点击之外毫无作用。
但是在星际时代的小说界,凯恩还真的第一次读到主角穿越回到过去的题材。
甚至光这么简单一想,都会发现这剧情设定简直妙趣横生。
就以最简单的例子来讲,谁从小到大还能没做过梦,回到十几年前的小时候,重来一遍人生,消除一切遗憾呢!
这还是穿越时长短的。
要是往前穿越得再久一点,回到科技发展尚且不如现在的过去,岂不是能直接用过去人不知道的各类科技知识,一下子苏爽金手指点亮推进星际科技树发展时间线!
?
常年读遍各类星际小说的老书虫凯恩,一旦被推开了这扇有关“穿越”
的设定大门,脑海里简直立刻浮现出了无数想看的内容。
凯恩甚至模糊意识到,等这本新书再连载一段时间,说不定各类星际穿越小说就得跟前段时间模仿顾白的乐器主角一样,风靡寰宇的各大排行榜单了。
而且主角也不是巴特族嘛。
明明是个正常的人类青年,还暑假找工作实习呢。
自己还真是多虑了,就知道喜欢的作者怎么可能写那种奇奇怪怪的主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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